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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與朋友飯後閒聊。
「問你喔,你以後可以忍受你的另一半上酒家嗎?」 我提出我的疑問。
「看情形啊,如果是談公事的話那也沒辦法。」
「那如果說是那種公事談完後,還被別人招待去開房間呢?」
「什麼叫被別人招待?」
「就是也許客戶為了巴結他,酒足飯飽後還請小姐陪他過夜的那種啊!」
「如果被灌到死醉,沒有反應,那也沒辦法啦!」
「那如果你知道後,你會怎麼辦?」
「如果他自己知道錯就好啦!」 朋友答得一副不關己事的模樣。
「而且,如果他能為此談到一大筆生意,賺一大筆錢回來給我花,那我就無所謂啦!」 朋友半開玩笑地續道。
「可是你不會生氣喔? 我覺得會不會出事是可以控制的耶! 如果連自己的下半身都管不好,那就跟禽獸沒啥兩樣了!」 我認真地以為。
「你能忍受精神外遇還是肉體外遇?」 朋友反問。
「兩個都無法忍受。」 我正氣凜然地回答。
「可是如果啊,搞不好你老公今天被暗示,如果跟女老闆上床就可以升官或加薪,身為老婆的你會肯嗎?」
「你演電影喔! 這種事很少吧!」 我覺得朋友大概桃色交易看太多遍了。
「這年頭光怪陸離的事可多著咧,你別以為沒有。而且,話說回來,搞不好以後是笑貧不笑娼的時代咧~」 朋友若有所思地說著。
「想想嘛,如果以後你老公欠一屁股債,你只能選擇用身體賺錢還債,跟去台北車站天橋下賣口香糖,你會選擇哪一種?」 朋友反過來問我。
「拜託,台北車站天橋早就被拆了耶! 而且,光賣口香糖哪夠賺錢還債啊!」 我哭笑不得地回答。
「不管啦,我的意思是說,假設你老公欠高利貸被黑道追殺,結果黑道老大叫你陪他一夜,你會要嗎?」
「那我寧願去賣口香糖。」 我賭氣地說。
「那不管口香糖好了,如果你已經窮到連口香糖的本錢都出不了,叫你陪老大睡你會要嗎?」 朋友豁出去似地硬是要我說個答案。
「誰知道黑道老大上床時會有什麼怪癖啊~ 搞不好他有病也不一定,這樣太危險了,我不要。」 怎麼說我都不想出賣我的肉體。
「搞不好黑道老大是喜歡被虐待的那種啊,你怕什麼。怎樣,如果是這樣你還要不要?」 不論如何,朋友就是要排除所有變因,逼我要講個答案。
「嗯,碰到這種情形應該會先報警吧!」
「你小學生喔,有些事又不是報警就能解決的。」
「等一下嘛,誰叫你這個假設基本上就不可能發生~」 有點不敢面對這個問題。
「可是,如果你知道你做了這件事可能會讓一個在乎你的人很傷心,那你怎麼還做得出來?」 我繼續道。
「所以,這個時候就可以知道這個人對你到底有多重要啦,如果你肯為他犧牲到這種地步,那就表示你真的也很在乎的人吧!」 朋友輕描淡寫地說著,邊拿過健怡喝了起來。
「是嗎...」
「嗯...是啊...」
不知道。對於愛情這種事,我想我可能還不夠熟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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