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結婚,不論是男同或是女同,
我並不是很深究在這個議題之上,
只是,最近遇到不少已結婚多年的熟年男同,
有些是結婚之前就是同志,另外則是結了婚之後才接觸同志圈,
後者,我覺得是婚外情的一種,只不過對象不是女生罷了,
而前者,則是讓我最感為困惑,
身為同志是否應該結婚?
愛人、性對象,這兩者或許可以不是同一人,
愛人可以很白話的解釋為:我所愛的人,
而性對象就是:炮友,發生性關係的人,
所以已婚同志的枕邊人;老婆就是愛人關係,
而相約上Hotel/Motel、三溫暖等場所的人;男人就是性對象,
別跟已婚男同志談感情,
因為他們是有家庭包伏;負教養責任;具有大眾刻板印象的已婚男人,
與他們相擁的激情男子,
不過是在他們甩開這些約束及頭銜之時的激情流露,
但也都只是過客、短暫、過眼雲煙之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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