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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4 07:14:13| 人氣1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偏見,讓族群成為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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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3╱聯合報╱第D1版╱家庭.副刊╱廖輝英(台中市)  
  偏見,讓族群成為原罪 
 
 

  31歲的Q小姐,初次談戀愛就遇到有理說不通的困境,想知道要不要再愛下去

  Q小姐是客家人,大她一歲的男友為閩南人,在國營事業上班,兩人算是很合拍,想不到初次要拜訪男方家,就被男友母親阻擋。男友先是為Q向媽媽說情,最後反因媽媽的堅拒而卻步,以「不想耽誤女方,請她另找他人」逐漸疏遠。

  Q只知道男友母親對客家人有偏見,說得出來的是兩件事:第一件因男友老家鄰居常占他家便宜,最後男友全家搬走才了事,那位鄰居剛好是客家人;其二,男友表嫂也是客家人,因娘家發生經濟困境,未告知男友表哥家即挪用夫家財產,差點讓表哥家破產。

  雖然前兩件都算個案,但男友媽鐵了心,連第一次面都不給見。Q委屈建議:她父母都是現職公務員,家境小康,如男友媽不放心,她可簽夫妻財產分開制、公證結婚;若是男友媽還是不喜歡她,婚後她就在外租屋,不用男友家一毛錢。

  如此委曲求全,還是得不到任何正面回應。家人都為她不值,要她放下男友,另找對象趕快結婚。但是,一段感情,如何說放就放?

  我的意見

  Q小姐的這件事,已經不是要退讓多少才能成功或求全的問題,而是對方母親的偏見和執念,即使是表面上說的「因為Q是客家人的關係」,說不定也是個假理由。以我之見,此事只要看男友的態度就知已至絕境,只是他採取的是漸進式分手,才會讓Q以為尚有餘情。放手、轉念,另起爐灶,才是Q該走的正道。一份感情,如果需要一方如此放棄尊嚴,委曲而無法求全,那就是錯的。是什麼族群,如何可以成為原罪呢?不要自己去坐實這莫須有的罪名。寫信給廖輝英:

  glory2828@gmail.com

台長: 客家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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