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灣一直要到於1875年(光緒元年)2月沈葆楨奏准解除對台灣的一切禁令,實施「開山撫蕃」政策之後,才實際進入國家直接統治的時代。在此之前,東台灣,特別是現在的花東兩縣,還是處在部落自主自治的階段。每一個部落自有居地、水源、耕地和獵場,且自主管理。不過,在有些文獻資料,以及東台灣的民間口碑中,卻一直似有若無地存在著一位被稱為「卑南王」的英雄人物,和他所統轄的「國度」-後山七十二社。這個「卑南王」是怎麼來的?那七十二社又是怎麼連結在一起的?其實,深深和西台灣自荷蘭時代到清代的政治局勢息息相關。
林爽文事件,可以說是清治時期台灣的三大事件之一。1787年(乾隆52年)1月16日(陰曆11月27日)因台灣知府孫景燧取締天地會,促使林爽文率軍反抗,才不到一個月。全台除台灣府(在今台南市)外均陷落。台南府以北主要由林爽文領導,而以南則由鳳山天地會領袖莊大田領導起兵響應。事件之初,清廷急由福建增兵,後來又再增調浙江、廣東之兵,雙方對峙在台灣府城,僵持五個月。後來清廷又派陜甘總督大學士福康安、參贊大臣海蘭察共率兵於12月10日(陰曆11月2日)自鹿港登臺,雙方大戰於八卦山。福康安先後收服彰化、嘉義等地。林爽文敗逃走集集、水沙連(今南投縣魚池鄉)等地,1788年2月10日福康安令人說服原住民於老衢崎(今苗栗、竹南一帶)生擒林爽文。此事清廷共派十餘萬大軍,費時1年4個月才平定 。
對乾隆皇帝來說,平定林爽文之亂,是一大稱心如意的事,更將此事列入他的十全戰功裡。而在平定林爽文事件過程中,清廷巧妙運用當時台灣的族群關係,是後來能夠鎮壓事件的原因之一。清廷巧妙借助了閩、粵矛盾,以及結好原住民圍堵林爽文部眾後路的策略,在中部地區借助原住民之力生擒林爽文,而南部則藉原住民堵住莊大田部眾往東向中央山脈山林後撤之路,使其南向今車城方向,終遭殲滅。乾隆論功行賞,認為「生番」(原住民)著有大功。所以接受了福康安安排各社有功頭目赴北京朝見,並給予獎賞的建議。當時被認為有功的頭目名單,(詳見附表):
從上述名單當中,顯示了當時仍被稱為「生番」的原住民族群,經林爽文事件之後,在清廷台灣統治的政治上增加了重要性。因而形成結好和保護原住民的政策 。
林爽文事件對原住民社會的影響頗為深遠,特別是東台灣原住民的社會政治。在卑南族的口碑中盛傳,卑南社的頭目比那賴 (Pinadray)因功進京受封為王的故事。而他也因此統領了東部七十二社(部落)。不過,有趣的是,上述清宮資料四大總社當中,與東台灣直接有關的就是傀儡山總社,而總頭目名單是「加六賽」,不是「比那賴」!這個不一致現象,在宋龍生到卑南部落與耆老的訪談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理解。原來當時的總頭目確實是加六賽,只是年事已高,不克遠行,所以特別命在西部(今屏東)水底寮做生意的兒子比那賴就便代父參加赴北京之行 。(宋龍生1998:233)
不過,筆者對比那賴能獲得父親的推薦任代表赴北京受封乙事,有補充性的看法。筆者不認為比那賴僅僅是因父親年事高又居住在西部之故,而能取得代表地位。筆者對事件發生後的局勢,設身處境地推想後,有兩個疑問,其一、卑南社遠在中央山脈之東,是當時清朝官方力量難達的東台灣,連皇帝使用的地圖都畫不明白的地區,在戰亂時分,清朝官員如何通過淪陷區域與敵後的原住民部落聯絡上的呢?其二、就卑南社而言,或就原住民各族各部落而言,西方平地地區的爭戰與其何干,在狀況不明未受波及的情形下,何需捲入別人的爭端當中?雖然資料缺如,証據不明,但是筆者想像,二個問題其實可以合一而觀,那就是「比那賴」這個人(或說年青人)很可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就當時南台灣與東台灣的局勢來看,到水底寮番產交易所做生意的比那賴,極有可能是「傀儡山」總社最前線情報資訊的提供者。也因為與官營番產交易所的關係,建立了與清廷連繫的管道。所以,筆者大胆假想清廷與卑南的結盟,比那賴應扮演了極為重要的連繫性角色(窗口),或執行性的角色。惟因年事尚輕,所以都是借加六賽頭目之名進行。若從實際功勞,加上具有溝通能力 等因素考量,對一位年事已高的老頭目而言,比那賴應是最佳,也是最能服眾的考慮人選。也就是說他是一位學習力強,又極具才能的人。
林建成(1998)據其採訪所得說:「他是一位頭腦聰穎、反應敏捷的天生領導者,年輕時正值清政府實施「封山」政策,禁止漢人往來後山地區,他帶著後山狩獵的熊膽、鹿茸、鹿皮翻山越嶺到屏東水底寮地區,設置交易站,與漢人交換布匹或農作物種子,攜回故鄉種值。」而姜柷山(2001:38-39)在《台東縣史人物篇》中所撰〈比那賴〉傳記中描述其家世背景如下:「他是卑南社人,屬卑南社的拉拉(raera)氏族,是傳統六大氏族之一。父為加六賽,母為出身太麻里的西路古 。…比那賴成年後,以進入婚(musabak,漢人稱入贅婚)方式,進入屏東平埔族馬卡道族(Makatao)的大木連(Tavolia)部落(今水底寮)……同時在枋寮、潮州一帶,學習漢人的農耕及相關技術。之後,將犁(kankan)、無蓋大木桶(paetang)、有蓋大木桶(Siukiu)、石磨(ailangan)等器物及技術,引進卑南社。」我們只要想到當時的交通艱難情況,就可以瞭解到一位言語不通的年青人居然跨過重重中央山脈之障,來到陌生之地做生意,是需要何等的冒險和探索精神!而又學會當地語言並在該處結婚,更顯現他的學習適應能力。
另外一件值得探討的問題是,乾隆當時的封賞官位最高只達「六品頂帶」 ,距離口傳所說「受封為王」的官位還很遠。可是為什麼會在民間傳成「王位」呢?特別是在沒有「王」概念的原住民社會中產生,很值得探究。
其實,卑南王的領導人產生方式和中國封建時代封王的制度不同。所以,所謂「王」也者,不是卑南族傳統的社會制度產物。日據時代《番族慣習調查報書》可以說是卑南族部落自治最早最有系統的記錄,所以書中有關卑南族領導人產生方式,應該可以提供一個很好的參考。而根據該書(中央研究院民族研究所 2000:356-357)的記錄說:
頭目稱為 yawan。 puyuma 族的頭目是屬於家之職權,不需經過選舉就可以任職。本族家產之繼承人習慣上是女性年長者,只有頭目之家是由嫡長男繼承,無男子時就以長女之配偶為頭目,而全無子女時則從他家收養讓其繼承。
自清朝統治後,頭目改由官府任命,原本為社民所信賴而接受其指揮的名符其實的頭目,變成了僅憑一張委任令就可挾官威而君臨社民之頭目。雖然在短時有若干一些弊害,但近年似已略被統一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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