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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1 15:56:50| 人氣65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當熱情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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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出院回家,下午在房間各看各的電腦手機.

男人突然說,我一看時間,現在是3點21分!怎麼這麼剛好呢!

原本我們的計劃是,今天在京都,我們請男人的友人和他的女友吃懷石料理.則日不如撞日,就讓我們當見證人,選在同一日結婚吧!321不自由日...

結果,可喜的事,變成是今天可以出院了.


13日急診,14日晚間我還在醫院急診室的走廊.

11傳來一則訊息,將女友給他的建言傳給我看,並說了他近期的一些想法和規劃.

我跟他說:對音樂如果能夠永遠保持熱情,應該會很幸福吧!不必放棄那是你的興趣.能不能靠音樂發光發熱,要問問你自己!還要為它付出多少?(同理)能不能和女友牽手到老,也要看你怎麼付出?你長大了!要為自己的人生做主.更重要的是:當熱情退去...

於是11問我:妳對把拔的愛如何維持快30年的呢?


男人不知是病到發昏了嗎?

其間竟然不想太快回家!其中有一個理由是我在醫院會比較輕鬆,不必被呼來喚去!

但我很想回家了.因為待在醫院不是去日本旅遊!

就算是在日本旅遊,我也不會想待太久.

因為現在的我,覺得最美好的生活是和孩子們還有狗在一起的生活.

能夠看著孩子們在我身邊走來走去;小五和小七咬來咬去,這便是得償所願的人生了.



愛的起點,是不方便/
王文華

新書《空著的王位》的女主角之一,是這隻叫Pebbles的流浪狗。

2008年10月25日,她走到我們公司門口。我們決定收養她,讓她安享天年。

愛一個人,開始都像拉花的拿鐵。當現實開始考驗,就變成冷掉的黑咖啡。

愛狗也一樣。

因為沒有同事方便帶回家養,下班後和周末她只能留在公司。問題來了,她一天要吃、拉兩次,周末不上班,誰來餵她溜她?

再來是保全。為了怕她在室內悶壞,我們把窗打開,但這樣保全就沒辦法設定了。又為了不想長時間把她栓著,我們放她在室內自行走動,這又觸動了保全的行動感應器。

最後的方法是下班後把它栓在室內的狗屋,把辦公室窗戶開個細縫。這對狗來說並不舒服,對人來說卻最方便。周末大家有空就來餵她溜她,忙的話也沒辦法。

這是愛嗎?

我住得離公司最近,來的次數多一些。星期六下午來,一進門,被栓住的她抬起兩隻前腿向我的方向撲來,被栓的喉嚨部位發出哀嚎的聲音。我走上前解開鍊子,她猛力甩頭朝我亂舔亂篡,好像溺水者抓到木板。

禮拜一我跟同事說:「我帶她回家吧!」

我很少有英雄行徑,平常也不特別有愛心。當我說要帶她回家時,不是在發揮情操,也沒有用到大腦。只是一個衝動。那過程,就像在捷運上看到一個女生,立刻愛上了她。

我根本忘了,兩年前的驗血報告,我對貓狗都過敏。

我讓她睡我床邊,她早上六點就醒,我自然也起來。天還沒亮,臉還沒洗,先帶她出門大小便。

她四處嗅,聞到熟悉的味道就抬腿尿,興緻來了就大號。我蹲下來還沒撿乾淨,她拍拍屁股就跑了。

回家後讓她自由走動,陽光一照,腳印滿地。於是進門後先幫她洗腳、擦腳、烘乾。

費心地弄了一碗飼料加蘋果絲,她聞一聞(表情像聞街上輪胎上別的狗灑的尿),一聲不吭就走開了。

狗不吃飯,可能是生病了。一天早上在公司,我們注意到她的左眼睜不開。

「大眼睛的狗很容易用自己的爪子抓傷眼睛,」醫生說,「幫她點眼藥水、吃消炎藥,然後戴個『帽子』吧!」

所謂「帽子」,是個戴在脖子上的圓形塑膠盤,可以擋掉狗爪來抓自己的眼睛。

回到公司,我發現狗和人一樣都不喜歡點眼藥水。不一樣的是,狗會掙扎地非常厲害。

狗也不喜歡吃消炎藥水,嘴死也不張開。我們趁她吃飯時用針筒灌,跟打靶一樣,射不準,都射到地上。只好攪伴在飼料中,這會兒,她飼料也不吃了。

那一刻,我發現養狗沒那麼容易。

朋友來家裡,我把在角落午睡的她抱起來放在大腿上,像熱戀中的情侶在公共場所曬恩愛。

「這樣抱著狗,舒服嗎?」朋友問。

「應該舒服吧!」我說。

「是她舒服還是你舒服?」朋友問。

這個無心的問題,讓我開始想什麼是愛。

是啊,她本來在角落睡得好好的,我硬把她抱上來,這是為我,還是為她?

她本來就有毛可以保暖,我讓她穿上花花綠綠的衣服,這是為我,還是為她?

我無聊的時候把她抓過來,她無聊的時候我繼續忙我的,這是為我,還是為她?

我在家時她就必須在家,我不在家時她也必須在家,這是為我,還是為她?

「唉,你養了狗,想結婚就更難了吧!」朋友感嘆。

我跟著笑,因為同意。有了狗,就有了伴。有了狗伴,就不會再急著找人伴。因為狗是方便的替代品。她有另一半的好處:陪伴、貼心、忠誠。卻永遠不會有另一半的壞處:誤解、爭吵、妥協。狗什麼都聽你的,你要怎麼樣就怎麼樣,不要求任何回報,只需你一天倒兩次飼料,有空時帶出去遛遛。哪有這麼聽話的伴侶?哪有這麼單向的關係?我愛狗,前提是不能對我造成不便。但這真的是愛嗎?

當Pebbles第一次在客廳小便時,我還以為是灑出來的開水。餐巾紙一抹是黃的,才知道是尿。當她連續三天的早上都在地板、床單、沙發上留下尿液時,我知道我和她的關係進入了新階段。

不睡床單無所謂,過敏症狀比較麻煩。

在美國念書時,每天鼻腔都乾,早上一擤就冒出血塊。後來回台灣就好了。

多年後,我再一次擤出血塊。

醫生叫我到大醫院驗血,如果出來的對狗的過敏指數增加,就表示養狗讓我的身體產生變化。

我把轉診單當信用卡賬單,塞到抽屜裡,拖了幾個禮拜。

聖誕節前的一個下午,慷慨的陽光照進客廳。被她尿過的地板,此時洗盡鉛華、容光煥發。我放下工作,跑到她的角落,幫她按摩。按著按著,她舒服地四腳朝天、閉上眼睛。我就在她的肚子上馬沙雞。她的肚子如此柔軟,像我鼻內的黏膜。

我們維持這個姿勢,不知有多久。因為我不知道,未來還能不能這樣做。

在那陽光中,我突然懂了她教我的道理:所謂愛,是當你愛的對象給你造成很多不方便時,你還愛她。

所謂愛,是一切變得很髒很亂很麻煩後,還願意努力。

跟一個人在一起,如果都順著自己,那是愛自己。

只有當你願意為了對方而犧牲自己時,那才是愛別人。

當你的愛人不再有初識時的尊貴和優雅,當你自己不再有初識時的耐心和寬大,你們還是要在一起,那也許就是愛。

朋友跟我說:「你如果過敏不能養,我可以帶她回家。」

這句話會解決所有問題,但這念頭卻令我傷感。為什麼傷感呢?朋友有經驗,會把她照顧得更好啊!是因為要回到一個人的生活?不再有六點起床的原因?晚上散步的伴侶?想來想去,其實還是在想自己。

所謂愛,是當你愛的對象離開你之後能過得更好時,你樂意看到她離開。

一隻流浪狗走進了公司的花園,讓我體會到真正流浪的是我。最後,不是我收留了Pebbles,而是Pebbles收留了我。

她收留了我四年,在2012年11月16日離開。那時夢想學校,正處於最低潮。

她走後,我不需要在遛狗、撿大便、沖狗尿了。養她所有的不便,瞬間消失。

但當我一個人坐在家裡,看著她曾經尿過的角落,我感受到一種更大的不便,對我狂吠。

Pebbles走了後,我整理自己的愛情,和愛情小說。其中一本叫《61 x 57》,講的正是一個「不方便」的愛情故事。

我發現人與寵物的關係,跟人與人的關係,其實很像。

台長: t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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