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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8 18:20:27| 人氣1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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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超速40公里開雙罰單 今年上半年罰單暴增近5倍

【記者李叔霖/台北報導】很多人都不知道,超過「最高速限」40公里,就要吃下2張罰單,1張處罰駕駛人,另1張則處罰車主。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自112年6月30日起,行車速度只要超過規定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就算是「嚴重超速」,將依「危險駕駛」舉發。新法規定,超速40公里開雙罰單,1張罰駕駛1張罰車主,今年上半年罰單暴增近5倍。

自新法施行後,今年1至6月嚴重超速案件舉發3972件(處罰駕駛人),相較去年同期增加3300件,增加幅度達到491.1%;今年1至6月超速扣牌案件2087件(處罰車主),較去年同期增加1478件,增加幅度達到242.7%,均較施行前大幅增加,顯示許多人不知新的處罰規定。

根據統計資料,新法施行後1年期間,嚴重超速40公里以上汽機車舉發件數,總共6671件,其中,汽車違規超數總計5474件,占總數8成2左右;機車違規超速1197件,占總數1成8左右。

北市裁決所提醒民眾,倘若超過最高速限40公里,舉發機關通常會掣發2張同時間及同地點的嚴重超速罰單,1張針對駕駛人處以罰鍰,另1張針對車主處以扣牌6個月處分。依照行政罰法規定,兩者皆需處罰,並無一罪二罰情形。

另依據道交條例規定,逕行舉發行車速度超過規定最高速限,其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經1個路口以上,像這種情況可以連續舉發。

北市裁決所呼籲,「嚴重超速」已經下修為40公里,倘若符合上述規定可以連續舉發,駕駛人(罰鍰)與車主(扣牌)都會處罰,請民眾遵守道路速限行駛,維護自身安全也保護其他用路人。【台灣新生報】2024/07/18

 

 

台長: tommylee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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