齒顎矯正治療告知事項
1. 矯正治療並非整形,因為是長時間的治療,因此對於軟組織的變化(有可能因為病患體重胖瘦變化或飲食習慣改變等影響),醫師無法完全控制。
2. 正常人的骨頭是上顎骨比下顎骨前突。矯正治療時咬合的建立為「上顎門牙蓋住下顎門牙(約2~4 mm),如此門牙才能有切斷食物的功能」。另外,正常人都有「習慣性咀嚼側」,即使兩邊咬得一樣好,還是只會覺得一邊有咬到;也常會有正面臉型左右不對稱的情形發生。
3. 矯正治療時[將中線對正]為目標,但非目的,一般而言,為了考慮上下顎骨的協調及咬合的關係,有時候治療後中線不一定對正(以學理而言,2mm以內的偏移都算可以接受)。
4. 矯正治療時會有些可能發生的問題或併發症,例如疼痛;或是有些牙齒極度擁擠或牙周狀況不佳的病人,治療後會有牙齦萎縮產生黑三角(black triangle)的情況,此為不可避免,但可改善的生理現象。
5. 門牙的角度會反應出骨頭的位置,因此矯正後門牙角度有些人較正(如上顎骨頭較暴的病人),有些人較斜(如原本戽斗的人),矯正醫師必須考慮咬合而進行調整,結果並不一定是病患個人喜歡的樣子。
6. 如果有顳顎關節的症狀且此症狀並非由咬合引起,即使接受矯正治療仍可能無法改善。
7. 如果對於臉型或骨頭有極度介意的情形,必須採用 開刀 來解決。
8. 病患對於拔牙與不拔牙治療的差異及預期成果(如牙齒極度擁擠的病人拔牙得到的空間只夠將擁擠紓解、或因顎位變化或考慮美觀平衡等,即使是拔牙治療但不一定會將側臉縮到平),可以經醫師解釋,與醫師討論後,選擇自己喜好的治療方式。請特別注意,「好看不一定好用,也未必適合自己」,請隨時向您的矯正醫師反映任何問題。
9. 矯正治療時有時候會有牙齒無法移動的現象,此乃因為生理條件所致。
10. 矯正過程中,有時候會有微量修整(stripping)牙齒的必要,請與醫師溝通後進行。
11. 矯正治療的完成時間隨著不同咬合者的嚴重程度,可能會有不同,因此患者應該配合醫師盡力治療,並討論最佳的完成時間。
12. 凡是美的東西都必須維持,因此矯正之後如果不戴維持器,會有牙齒移位復位的現象,有時候是正常生理(即人的牙齒一輩子都會有向前移動的生理現象)。
13. 患者應該告知醫師自身的病史(包含任何身心方面症狀)。
14. 矯正所支付的費用純為矯正治療費用(自費項目)。因此矯正過程中,如因病患口腔照護不佳而造成蛀牙等口腔疾患,而必須治療的情形,其衍生之治療費用並不包含在矯正費用之中。
15. 矯正後有假牙必須重做的狀況(特別是前面門牙),此不包含在矯正治療費用之內。
特別要提醒有意接受矯正治療的病人,矯正治療並非整形,主要是藉由牙齒移動重新建構咬合,所造成的顏面部及口腔軟硬組織變化無法精確控制及預測,基於醫病互信互諒的原則,患者應該了解醫師會善盡全力改善病人的咬合問題,且同意配合治療時所有醫囑及裝置使用。矯正中如有任何問題,也應該向醫師提出,理性溝通,如此才能確保成功愉快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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