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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5 14:42:30| 人氣2,039|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Google股價重挫談其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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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慢慢把原本在yam天空部落格的舊文章搬過來,真是浩大工程,本篇文章原發表於January 23, 2006

前幾天,網路巨人Google股價重挫接近9%,因為美國司法部要求網路Google交出使用者搜尋資料,遭到Google悍然拒絕,司法部提出訴訟並且表示連美國線上ALO、雅虎及微軟這些公司都已答應配合要求,因為政府需要這些用戶資料,以便在賓州聯邦法院為《兒童網路保護法》是否違憲進行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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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蹤俠影的片頭曲-普通英雄

有時候我必須選擇一個人過冬
習慣在冰天雪地裡追夢
人從容劍出手自然也就從容
刺向天地之間的那一點紅
看世上
所有英雄哪一個做得輕鬆
我也不希望被歌頌
我只想普普通通
自己的傷自己知道痛
那道深那一道最重
血肉之軀只會越戰越勇
好男兒氣貫長虹
看這世上所有的英雄
絕沒有一個人相同
淹沒在江湖的波濤中
就像岸上的沙礫一樣
感嘆如風

在文章開頭我引用這一首流行歌曲,其實看這樣的內容是很感動的,只是一個普通的英雄,應該也沒有高超武藝,更沒有神兵利器,但只是堅持自己的一點點普通與不同,卻總是跌跌撞撞,我下面要講的Google這個網路大巨人的故事,你就會知道要堅持一個價值,有多麼困難!因此在這裡,我要向一個網路創業的朋友致敬,請大家多支持他的網站:http://www.nordic.com.tw/client/index.asp

這起美國公民自由聯盟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ACLU)提出的兒童線上保護法(Child Online Protection Act;COPA)的訴訟,開始於1988年,ACLU控訴COPA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論自由權利,而網站在實際運作上也很難遵守COPA法案。根據美國司法部給加州法院的提案顯示,美國政府想利用Google資料支持「COPA比過濾軟體更能有效保護未成年人受到網路色情污染」的論點。而司法部也要求微軟、Yahoo及AOL提交相關搜尋紀錄的資料,唯獨Google不配合。

美國政府要求搜尋引擎業者提供兩項資料,一是到2005年6月為止的搜尋連結網址;二是2005年前半年網友輸入的搜尋關鍵字。但Google決定抗拒到底,因為要護使用者隱私,雖然贏得隱私權和法律監督團體的掌聲,不過不少人對其保有大量用戶資料提出另一個質疑:就是Google將用戶所有搜尋列入紀錄,而且大多數搜尋紀錄,都能辨識出使用者是誰。因此其實最好的保護用戶隱私權方法就是:不要再任意收集用戶資料,而現有的資料要趕快刪除,並採取措施讓既有資料能被追蹤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看到這裡你會覺得google很有骨氣對吧!?但下面的事情恐怕又讓你下巴掉下來了!

美國的動態網絡技術公司(Dynamic Internet Technology ;DIT)致力於對抗網絡審查制度,而DIT測試後發現:用戶從中國計算機發出搜尋指令,Google會將搜尋結果中、遭到中國政府禁止的網頁自行刪除。但若從美國發出相同的搜尋指令就會得到完整結果。因此DIT懷疑Google其實在配合中國政府網路監控,以換取未來擴張事業版圖。

有人統計過中國官方列出不得出現在主要即時通訊軟體 QQ上的字詞,數量多達九百多項,中國的電信公司必須裝置過濾軟體,封鎖這些字眼,中國博客Blog甚至不能用「自由」當主題。中國網站一般在發布消息前會自我審查,過濾可能引起政府不滿或禁止的話題,像最大的三個入口網站:新浪、搜狐、網易就成立中國無線互聯網行業「誠信自律同盟」,杜絕任何色情或有害的消息傳播。而這種規定適用外國網路公司,先前就有網路設備龍頭Cisco被批評供應中國當局監視和過濾網路資訊的設備;而YAHOO中國公開承認也會做自我審查動作,現在Google開始投資百度、又配合中國嚴密的網路封鎖,如果不遵守信息產業部規定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可能被罰款或關閉,甚至面臨起訴的命運。

而Google表示在中文新聞搜尋中只有「極少數」網站被排除,但DIT測試至少有八個網站被刪除,包括知名的大紀元新聞網www.epochtimes.com與美國之音www.voanews.com,Google自己則表示只有不到百分之二被刪除,而且是Google自己決定把中國政府禁止的新聞來源從中文新聞搜索中刪除掉,主要為了提供更便利服務,不要讓中國網友連到根本無法連接的網頁。

中國政府有數十萬網路警察在各種網路論壇「監視並導正視聽」,雇用三萬多名正式員工(這是中央情報局一萬六千名員工編制的兩倍),監看網路內容,而這麼多的跨國網路大公司(如Microsoft、Yahoo、Google等),多次公開宣示將遵守中國在內的法律。微軟美國母公司關閉Michael Anti的Blog、不是由中國政府自己動手,有趣的是:這個被微軟關閉的Blog並不是設在中國的Microsoft,而是設在美國的Microsoft!也就是說就算你是美國公民在美國網路上自由發言,但你的網路服務業者卻可能因為中國法律,就自行關閉你的發言管道。當然他們在使用者合約中都一定有註明這種情況下,他們擁有自行關閉的權利。

對照先前Google對美國司法部的強悍作為,以及在中國大陸像乖寶寶一樣的手法行為,我們終於知道以下兩個結論:

◎對於正義的標準是可以變動的,端看爭取正義的對象是誰。

◎要堅持一個標準果然是困難的事情。

台長: c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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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楨
商機最重要
2007-05-16 07:29:19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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