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3-10-16 23:47:30| 人氣12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102/10/14-【奢侈稅-房屋及土地】利用他人名義買賣不動產規避特銷稅,得不償失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台中記帳士事務所-台中會計事務所-免費稅務諮詢
TEL:(04)2317-7317               0982-920778

102/10/14-【奢侈稅-房屋及土地】利用他人名義買賣不動產規避特銷稅,得不償失

坊間盛傳利用名下無房產之他人名義買賣不動產,即可進行炒房,不必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下稱特銷稅)。國稅局特別針對疑似無資力人頭短期買賣房地產案件,加強選案查核。

日前查獲甲君名下有多筆房產,在特銷稅條例施行前亦有多筆不動產財產交易紀錄,然在特銷稅條例施行後即無買賣紀錄,經國稅局深入查核後發現甲君為規避特銷稅,利用名下無房地產之姪女乙君買進房地,再安排乙君符合特銷稅條例第5條第1款規定情況下銷售房地,故而免課特銷稅。本案查得乙君於101年2月間以總價1,250萬元購入台北房地,其購屋頭期款全數由甲君提供,貸款利息亦由甲君支付,隨即於101年7月間以總價1,360萬元之價格銷售與丙君,丙君匯入乙君帳戶之價金,短期間內即陸續現金提領一空,遂而查獲甲君利用他人名義買賣房地,逃漏特銷稅。除補徵甲君特銷稅204萬元外,並處所漏稅額3倍以下之罰鍰。

民眾出售持有期間在2年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務必要誠實申報繳納特銷稅,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得不償失。

台長: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