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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2 17:07:10| 人氣22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102.4.30-101年度所得稅申報期間自今(102)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網路完成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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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30-101年度所得稅申報期間自今(102)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網路完成申報

101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今(102)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5月1日為勞動節休假日,民眾可以趁假日空檔,在家透過網際網路輕鬆完成所得稅結算申報。
財政部今年賡續推動稅額試算服務,納稅義務人收到稅額試算書表核對無誤後,於今年5月31日以前依下列方式辦理,即可完成申報:
1.繳稅案件
依通知書所載「應自行繳納稅額」金額繳納稅款即完成申報。繳稅方式包括至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繳稅,或採信用卡、繳稅取款委託書、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方式繳稅。其中以委託取款轉帳、採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方式繳稅者,得以線上登錄繳稅。
2.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
(1)透過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線上登錄或以書面回復確認試算內容,即完成申報。退稅案件不論金額多寡一律退還,為節省領取退稅款之時間,建議多加利用存款帳戶退稅,安全又便利。
(2)納稅義務人100年度以其本人帳戶完成繳(退)稅,且101年度亦選擇沿用該帳戶辦理退稅之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語音確認試算內容。

對於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之納稅義務人,建議可採網路辦理結算申報,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其他經財政部同意之電子憑證為通行碼,利用網路向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詢並下載101年度之扣免繳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後,辦理申報。如未取得規定之電子憑證者,可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其101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上所載之「戶號」為通行碼,逐筆鍵入所得資料,或利用向國稅局查詢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檔案匯入電子申報軟體辦理申報。
財政部表示,以網路辦理結算申報或適用稅額試算服務透過網路繳稅或回復確認,非常快速便捷,於申報期間內全日24小時均可上網辦理,不受時間及空間限制,無須填寫紙本書表、不用親自到稽徵機關辦理,已為大多數納稅義務人所採用,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

台長: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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