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3-06-12 16:15:15| 人氣7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102.4.29-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新增項目及規定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台中記帳士事務所-台中會計事務所-免費稅務諮詢
TEL:(04)2317-7317        0982-920778

102.4.29-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新增項目及規定

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除了新增1項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外,對於身心失能無力自理而需長期照護者給與予合法醫院及診所之醫藥費也可以列報醫療費扣除,另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之年齡限制也放寬了,符合條件的納稅義務人別忘了申報相關扣除額及免稅額。

依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自101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5歲以下之子女,如符合規定,每人每年可扣除25,000元。但如經減除本特別扣除額後,(1)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或依所得稅法第15條第2項規定計算之稅額適用稅率在20%以上。或(2)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600萬元之扣除金額者,不得扣除。

另自101年7月6日起,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因身心失能無力自理生活而須長期照護(如失智症、植物人、極重度慢性精神病、因中風或其他重症長期臥病在床等),所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其他合法醫療院、所之醫藥費,亦得列舉扣除,但應注意僅可列報屬醫藥費之部分。

納稅義務人之其他親屬或家屬,合於民法第1114條第4款及第1123條第3項之規定,未滿20歲,或滿20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亦可列報其免稅額。

納稅義務人如有列報土地捐贈之列舉扣除額,應以土地實際購入成本列報,如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將依相關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列報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因身心失能無力自理生活而須長期照護者之醫藥費、其他親屬或家屬之免稅額、及捐贈土地列舉扣除額時,應依相關規定申報減除及檢附證明文件。

項目

100年度

101年度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每人25,000

長期照護者所付之醫藥費扣除額

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

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其他合法醫療院、所

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年齡限制

未滿20歲或滿60歲以上無謀生能力

未滿20歲,或滿20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軍教薪資所得

免稅

恢復課稅

200元以下小額退稅(申報案件)

須申請退稅

主動退稅

(建議納稅義務人多多利用轉帳退稅,既安全又便利)

 

台長: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