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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4 02:51:53| 人氣11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102.2.18現行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納稅義務人申請退還免退限額以下之案件,均儘速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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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最近查核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發現多家公司列報之交際費有多筆支出為公司員工於國內外出差時取得之膳宿雜費等支出憑證,公司無法證明係屬交際費之支出,經該局認定虛報交際費費用,核定補稅並依規定裁處罰鍰。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4條第3款第1目之規定,國內出差膳宿雜費及國外出差膳宿雜費日支金額,不超過該條規定之最高標準者,無須提供外來憑證,致有多家公司將員工於出差期間取具之伙食費、餐費、旅店住宿費、計程車車資等相關憑證列報於公司交際費支出,如此行為實已構成虛報費用而有逃漏課稅所得情事,相關支出遭剔除補稅並依所得稅法第110條之規定裁處罰鍰。
營利事業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勿因員工出差之日支金額無須提供外來憑證,而將相關之憑證虛報於交際費項下,以免遭國稅局剔除補稅及處罰而得不償失。

單位:新臺幣元

現行規定

項目

免徵限額(每次)

免退限額(每次)

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之本稅及該等稅目之滯納金、利息、滯報金、怠報金及罰鍰

300

200

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印花稅、契稅、娛樂稅之滯納金及利息

200

0

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之本稅及該等稅目之滯納金、利息及罰鍰

300

100

至於綜合所得稅採用稅額試算服務完成申報案件,其後續之核定作業與一般結算申報案件相同,其應補稅額在300元以下者,免徵;應退還稅額在200元以下者,免退。倘納稅義務人申請退還綜合所得稅免退限額以下之退稅款者,稅捐稽徵機關均儘速退還,以兼顧納稅義務人之權益。
財政部表示,為使退稅作業更符合民眾之利益及期待,該部張部長已責成賦稅署就各稅目免退限額之規定,立即進行檢討,如有結果,今年將立即實施。

台長: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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