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2-12-25 22:29:45| 人氣759|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101.10.3代收代付非屬銷貨收入,無外銷零稅率退稅之適用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台中記帳士事務所-台中會計事務所-【線上免費稅務諮詢請進入】
TEL:(04)2317-7317        0982-920778

營業人如代國外廠商支付出口相關費用,其性質若屬代收代付,且收付之間無差額,則該筆代收代付非屬公司之外銷收入,即不屬於零稅率銷售額,無外銷退稅之適用。

【舉例說明】
國稅局查核某營業人申報出口零稅率銷售額時,發現其中3筆交易依其出口報單及訂單所載交貨方式係FOB(船上交貨),該3筆交易之出口海運費3百餘萬元,營業人應國外客戶之要求代付該費用,性質係代收代付,營業人誤將該筆代付款,同額申報收入及費用,並申請外銷零稅率退稅;案經國稅局同額調減收入及費用,並核減零稅率銷售額,除補徵溢退稅額外,並處以罰鍰。

外銷相關費用如屬外銷貨物之一部分,可適用零稅率銷售額申請退稅;但如營業人受託代收轉付款項,且收取轉付之間無差額,則免列入銷售額,亦無外銷零稅率退稅之適用。國稅局再度呼籲營業人,請自行檢視並辦理更正,避免被查獲遭受處罰。

台長: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