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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3 23:24:34| 人氣66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101.7.30【營所-租金支出】公司租用房屋供員工居住可否列為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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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租用房屋供員工居住,租金支出是否可以為費用,應視訂立租約而定:
【公司出面訂約者】應辦理扣繳申報,列為租金支出。
【由員工自行訂約】而由公司付給租金則視為補貼,應列為薪資,並辦理扣繳。

台長: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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