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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9 10:17:58| 人氣6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國稅局鍥而不捨追查 徵起稅款約9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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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鍥而不捨追查 徵起稅款約900萬元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為維護國家租稅債權,對於積欠已久的稅款,即使欠稅人已無財產可供執行,該局仍會利用各種管道鍥而不捨的追查,最近即有歷經數年追蹤欠稅相關人訴訟進度,而成功徵起約900萬元稅款之案例。

該案例即轄內所屬納稅義務人甲公司滯欠巨額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該公司於負責人死亡後即擅自歇業,經查其公司名下財產僅1部老舊車輛,且涉訟之民間債務高達1億餘元,所滯欠的稅款經移送強制執行後一直無法徵起。

嗣該局查得甲公司98年間承攬A農工之大樓整建工程,因甲公司無續行履約能力,於100年7月解約結算後應可取得工程款約900萬元,惟A農工與B建築師因同一工程其他民事訴訟案件尚未判決確定,致無法確認A農工應給付甲公司之工程款數額。歷經該局數年不定期電話聯繫並透過網路查詢等方式,隨時列管追查瞭解訴訟進度,終於在近期查得A農工與B建築師之民事判決已確定,旋即函請A農工核算應支付某甲公司之工程款數額,速即洽請行政執行分署核發執行命令,終於徵起約900萬元稅款。

本案歷經多年執行毫無進展,國稅局仍本維護租稅公平正義之精神,就該公司尚有可供執行收取之公共工程款債權,鍥而不捨分析案況持續追蹤,始能在工程款債權成就之第一時間通報行政執行分署,終使租稅債權獲得清償,值得讚賞。


 

新聞標題:網路賣家稅籍登記應注意事項

近來「宅經濟」盛行,陸續接獲民眾來電詢問,打算以網路拍賣方式從事商品買賣,應否辦理稅籍登記?

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不論係新品或二手貨,均應於開始營業前向營業地址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申請稅籍登記。辦理稅籍登記之場所,如以戶籍地為營業地址者,毋須檢附房屋稅繳款書或租賃契約書等文件;如以居住地為登記地址者,為確認該地址填列無誤,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水費、電費、瓦斯費、電話費等載有申請人姓名及居住地門牌之帳單或收據等)。 營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之「營業項目」欄除填寫實際營業項目外,應加填「網路購物」並應註明個人所有網路交易之網域名稱/網址」、「會員帳號」及「電子郵件信箱」等資料。

該局進一步說明,賣家經營初期,若銷售貨物平均每月營業額未達8萬元,或銷售勞務平均每月營業額未達4萬元,可暫免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當銷售額超過上述標準,應即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稅款,以免事後遭查獲補稅處罰。

民眾對於上述說明,如有不明瞭,可撥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標題:出門免帶錢包,小規模營業人也可接受行動支付付款喔!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為加速行動支付普及,增進數位經濟發展,使我國成為智慧國家,達成114年我國行動支付比率達90%目標,財政部於107年1月12日頒訂「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鼓勵小規模營業人加入行動支付的行列,截至108年1月該局轄區已有500多家小規模營業人已獲核准適用此項租稅優惠。

該局說明,隨著智慧型手機、無線上網快速普及,消費者只要綁定信用卡、銀行帳戶、電子錢包,透過手機掃描條碼或感應,就可完成消費支付,口袋不用再塞銅板、紙鈔,也不須帶信用卡出門,快速又便利。民眾如想知道已獲核准適用租稅優惠之小規模營業人名單及可接受行動支付種類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服務/公示資料查詢/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資料查詢」項下查詢。

台長: 蔡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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