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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49:37| 人氣9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員工尾牙抽中獎金或獎品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公司免予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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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尾牙抽中獎金或獎品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公司免予扣繳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接獲民眾詢問因年底將近,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為慰勞員工,開始舉辦尾牙及抽獎活動,員工於該活動時抽中之獎金或獎品,是否應辦理扣繳。

該局表示,員工參加公司舉辦抽獎活動,所獲得之獎金或獎品,係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規定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依規定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按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取稅款並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中獎員工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其中獎之獎金或獎品金額達20,010元以上者(即應扣繳稅額超過2,000元),扣繳義務人應按給付全額扣取10%稅款,並於次月10日前向國庫繳納。如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時,則免予扣繳,僅須列單申報。

該局提醒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如符合前揭規定,除應確實辦理扣繳稅款外,一定要記得於次年1月底前申報扣(免)繳憑單。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標題:子女婚嫁贈百萬,不計入贈與總額

目前贈與稅免稅額每人每年220萬元,很多人不知道,子女婚嫁時,父母還可以贈與100萬元的免稅額度,因此,子女如果在歲末年初時結婚,贈與稅免稅額最多可達千萬元以上。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一般社會習俗,父母通常會在子女結婚時,給予子女一些財產,作為子女成家之用,根據「遺產及贈與稅稅法」第20條規定,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的財物,在100萬元的限額內,不計入贈與總額,而且父母可分別計算,也就是父與母可以各給100萬元。

該局指出,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所謂每年是指1月1日至12月31日,而子女只要在結婚登記日前、後6個月內,父母均可主張贈與子女婚嫁財物100萬元,不計入贈與總額。舉例而言,黃先生女兒預定明年元月結婚,黃先生夫婦可在今年年底各自贈與220萬元,明年元月結婚時,再各自贈與220萬元及100萬元,所以夫妻倆給女兒的嫁妝總計1,080萬元,都可以免課贈與稅。

該局提醒民眾,辦理贈與稅申報時,應提供贈與契約書、贈與人及受贈雙方身分資料與辦理結婚登記後之戶籍資料及贈與財產價值證明等文件,供稽徵機關審認,若有任何疑義或不諳稅法規定者,可電洽各地區國稅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以維護自身權益。


台長: 蔡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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