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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9 13:07:51| 人氣12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承包工程不得以工程款抵付逾期罰款而免開立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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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承包工程,應於工程合約所載每期應收價款時依工程款開立發票,不得以工程款抵付逾期罰款而免開立發票。

南區國稅局表示,包作業承包工程,其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時限,應依營業稅法「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按工程合約所載每期應收價款時開立,並以各期工程款為開立發票金額;如因工程逾期遭發包人依工程合約處以罰款,亦不影響營業人依規定時限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之時限及應開立發票金額。因此承包人被處罰款與依時限開立工程款發票係屬兩件事,承包人不得以應收工程款項抵付逾期完工罰款後之金額開立統一發票與報繳稅款。

該局進一步舉例說明,甲公司承攬乙公司廠房整建工程,工程造價1千萬元(不含稅,下同),嗣因工程逾期遭乙公司自結算總價中扣除逾期違約金50萬元,依規定甲公司應就全部工程款開立銷售額1千萬元發票,卻僅以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結算總價減除逾期違約金後銷售額950萬元開立發票,經國稅局查獲其短開發票銷售額50萬元,除補徵稅款25,000元並裁處罰鍰。

該局特別提醒,包作業營業人逾期完工遭受罰款與依時限開立工程款發票係屬二事,營業人應依工程合約所載每期應收價款開立發票,不得因已抵付逾期罰款,而就差額開立統一發票,以免遭補稅受罰。

 

新聞標題:查定課徵之營業人取得107年第2季載有營業稅額憑證,請於107年7月5日前申報,以扣減查定稅額

南區國稅局表示,107年第2季查定課徵營業稅將在7月開徵,欲辦理107年4至6月份進項憑證扣減查定稅額之營業人,請在107年7月5日前向國稅局申報。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5條與同法施行細則第31條及第44條規定,採用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營業人,購買營業上使用之貨物或勞務,如取得載有營業稅額之憑證,並依規定分別於1月、4月、7月、10月之5日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當期各月份之進項憑證者,主管稽徵機關將按其進項稅額10%,在查定稅額內扣減(查定稅額未達起徵點者不適用)。但如有同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或未依規定期限申報,或非當期各月份進項憑證,則不得扣減。

該局提醒,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營業人購買營業上使用的貨物或勞務時,別忘了索取載有營業稅額之憑證,並在規定期限內申報,才能享有進項稅額10%扣減查定稅額的權益喔!


 

新聞標題:自105年起,銷售屬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 在2年以內或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者,應依房地合一課稅新制申報所得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1項規定,個人及營利事業自105年1月1日起,如有銷售於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者,係屬房地合一課稅新制之課徵範圍,又個人出售前開房地不論是有所得還是虧損,均應依同法第14條之5規定,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向所轄國稅局申報房地交易所得稅,以免因未依限辦理申報而遭國稅局處罰,請民眾特別留意。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106年7月7日出售其於104年10月間受贈取得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未依規定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30日內申報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損益,經該局查獲甲君出售前開房地取有所得,除依法核定補徵應納稅額外,並按補徵稅額處0.8倍罰鍰。另乙君105年5月26日出售其於同年4月間拍賣取得之土地,亦未依規定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30日內申報土地交易損益,經該局查得乙君出售前開土地雖有虧損,惟未依限辦理申報,乃依所得稅法第108條之2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

該局進一步闡明,有一些接到罰鍰繳款書的民眾抱怨根本不知有此法規,為何還要受罰?但該局表示,其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已明白規定:「納稅者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而且財政部與各地區國稅局均有於網站提供相關規定及說明供民眾查閱,並廣發新聞稿宣導提醒納稅人注意,另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在民眾辦理過戶登記前申報土地增值稅時,於土地增值稅繳款書上也有加註:「提醒您!房地合一課稅新制自105年1月1日實施,交易之房屋、土地如屬新制課稅範圍者,個人應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向所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報所得稅。」等醒語,以提醒納稅人應依限履行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之申報義務,故民眾不能以不知法規為由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所以籲請民眾仍要多加注意,以免因逾限辦理申報而遭處罰。又民眾如有稅務疑義,可直接向就近之國稅局洽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解說。



台長: 蔡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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