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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4 10:04:45| 人氣5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街頭藝人原有的「考照制」改為「登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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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07)年臺南市政府文化局首開先例,

將街頭藝人原有的「考照制」改為「登記制」,

讓街頭藝術擺脫官方審查的箝制、回歸藝術欣賞的市場機制。

為了增加街頭藝人申請者的街頭表演專業能力,

文化局將於5月19、20兩日於永華市政中心1樓東哲廳舉辦「 臺南市街頭藝人展演工作坊」,

邀請在國內外擁有豐富表演經驗的街頭表演者擔任講師,

傳授面對觀眾的技巧與秘訣,並示範演出如何在街頭吸睛。

文化局指出,未來每年街頭藝人登記申請後都將舉辦工作坊,

同時也開放給已擁有臺南市街頭藝人證照者報名參加。


文化局提醒有意加入街頭藝術的表演新秀, 請儘早備妥相關報名資料,

年滿16歲以上的個人或6人以下的團體皆可報名。

「臺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 簡章及報名表可至

文化局網站(http://culture.tainan. gov.tw)街頭藝人專區下載,

報名表可親送藝術發展科,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市府文化局。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5月11日止,以郵戳為憑, 歡迎有意參加者敬請儘早報名,以免錯失良機。


此外,文化局也開放30個名額提供已擁有臺南市街頭藝人證照者

報名參加「臺南市街頭藝人展演工作坊」,

線上報名同樣請上文化局網站(http://culture. tainan.gov.tw) 街頭藝人專區。





台長: 蔡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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