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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7 19:26:04| 人氣18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南區國稅局Facebook舉辦多項好康活動,等您來抽好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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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南區國稅局Facebook舉辦多項好康活動,等您來抽好禮!

南區國稅局為推廣購物消費使用載具儲存電子發票及宣傳各項稅務訊息,加強與粉絲互動,特於該局臉書推出多項好康活動,民眾只要在該局臉書按「讚」成為粉絲,並完成活動任務,就有機會參加抽獎。

該局表示,自成立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ntbsa)以來,持續提供電子發票、稅務新知及稅務藝文活動等訊息,並積極與粉絲互動,讓粉絲即時吸取稅務新知,建立正確租稅觀念。

該局進一步說明,歡迎民眾e起來按「讚」,成為該局粉絲,除有多項好禮等您抽,還能隨時掌握稅務訊息哦!


 

新聞標題:調查基準日後取回贈與物,仍須補稅加罰

南區國稅局表示,贈與人同一年內現金贈與金額超過全年免稅額220萬元,應將該年度內以前各次贈與事實及納稅情形,向稽徵機關合併辦理贈與稅申報。

該局說明,轄內甲君於104年1月6日自其A銀行提領100萬元人民幣,存入女兒乙君同一銀行外幣帳戶,乙君於次日全額提領轉匯B銀行,並以自己名義承作6個月期外幣優利定期存款,經國稅局查獲,乃依轉匯外幣金額按當日匯率折算成新臺幣,核定贈與總額5,039,000元,應納稅額283,900元,並處以罰鍰。

甲君不服,主張配偶從政,B銀行避免核准從政者及其家屬設立新帳戶,故借用乙君帳戶,且期滿後已將本金連同利息匯還,甲君並於105年5月間辦理104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行列報利息所得完納綜合所得稅,核非贈與,請求撤銷贈與稅及罰鍰。

國稅局指出,外幣現金轉存乙君銀行帳戶,已生所有權移轉效力,客觀上乙君占有並允受,核課贈與稅,並無不妥。而B銀行優利定存專案相關條款之參加資格,並無設立條件,從政者及家屬不得享受優惠專案,主張不足為採。另乙君雖於定存期滿,將本帶利匯還甲君,甲君並將匯還之利息申報綜合所得,惟此均係在國稅局函查之調查基準日後所為,無從據以認定甲君僅係向乙君借用帳戶,非屬贈與之事實,且因未依規定申報贈與稅,核有過失,處以罰鍰,並無不合,案經訴願駁回確定。

該局提醒民眾,自行發現有短漏報稅捐時,在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未?動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稅款者,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只須加計利息免予處罰。民眾如有稅務疑義,可就近向國稅局洽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解說。


 

新聞標題:綜所稅申報期已接近尾聲,僅6成6民眾完成報稅!

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接近尾聲,南區國稅局表示,截至5月22日止,轄內已完成申報件數約55萬餘件,以該局去年總申報件數83萬餘件計算,約僅有6成6的民眾完成申報。

國稅局提醒尚未申報的民眾儘快申報,最遲應於6月1日前完成申報。為方便民眾辦理申報,各地區國稅局從5月24日至26日、31日及6月1日各日中午不休息,加班提供收件及所得、扣除額資料查詢服務,申報截止日(6月1日)並延長收件時間至晚間7點;採用網路申報者,只要將申報資料在6月1日晚上12點以前上傳成功,就算是如期申報。

接到稅額試算服務通知書的民眾,繳稅案件只要在6月1日前以現金、信用卡或轉帳繳稅即完成申報;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則可採線上登錄、書面確認或電話語音確認〔退稅案件限沿用上年度結算申報以納稅義務人本人帳戶辦理繳(退)稅成功之存款帳戶者〕等方式回復確認,即完成申報。至於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民眾,則可利用自然人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或金融憑證自行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或親自或委託他人向各地區國稅局申請查詢碼後,透過網路報稅,省時又便利。

國稅局最後請民眾特別注意,繳款方式只有現金、信用卡、繳稅取款委託書、晶片金融卡、票據、自動櫃員機(ATM)、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等7種,並無「郵政劃撥」之繳稅方式,如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向國稅局查詢。


 

新聞標題:同一年度的購屋借款利息及房屋租金支出,只能擇一列報扣除額

105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已進入倒數階段了!南區國稅局提醒尚未申報的民眾儘速把握最後幾天的申報期限,也請採用列舉扣除額申報的民眾,特別注意同一課稅年度有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支出與承租房屋之租金支出者,只能擇一適用,不得同時申報列舉扣除。

該局表示,依照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5及同目之6規定,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支出的扣除,每一申報戶以1屋為限,並就當年實際支付的購屋借款利息支出,須先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申報扣除,每年扣除金額不得超過30萬元。另房屋租金支出,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的上限是12萬元。

該局舉例說明,李君105年度有實際支付的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310,000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10,000元及房屋租金支出120,000元,李君105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如果是採用列舉扣除額,可列報的購屋借款利息是100,000元(實際支付之購屋借款利息310,000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10,000元),較房屋租金支出120,000元為少,所以李君應選擇較高金額的房屋租金支出120,000元列報扣除,較為有利。

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欲申報購屋借款利息或房屋租金支出之列舉扣除額,應注意符合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方可扣除。

台長: 蔡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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