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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3 10:06:13| 人氣32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幼兒教保券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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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幼兒教保券3萬元補助,與政府負擔非營利幼兒園3成成本相當

 

日前有媒體報導台南市幼兒教保服務公共化政策牛步化,教育局表示,台南市首創全國於100年即實施2至4歲幼兒教保券政策,就是為了要減輕家長育兒負擔,縮短公私幼收費差距,今年更提高補助至每年3萬元,與政府補助非營利幼兒園之3成營運成本金額相當。

教育局表示,依據教育部發佈之非營利幼兒園營運成本,以3至5歲幼兒試算,每名幼兒平均每月應負擔之費用為8,129元,若以政府負擔3成,每年12個月計算,相當於政府補助就讀非營利幼兒園之幼兒每年2萬9,264元,亦即本市幼兒不用就讀非營利幼兒園,就因幼兒教保券補助,享有同樣政府負擔非營利幼兒園之優惠。再者,教育部推動的非營利幼兒園,主要規劃設置在公共化比率低於百分之四十之行政區,而台南市的幼兒教保券,是讓不論位於都會與偏鄉行政區之家長及幼兒,均可受惠。

教育局表示,經統計本市公私幼服務量已達9成,然歷年平均就讀比率約7成,已呈現供給高於需求之情形,為免擴大供需失衡以及造成資源過渡挹助,將爭取列入中央前瞻計畫經費興建幼兒園園舍,以規劃107至109年委託公益法人辦理非營利幼兒園外,亦已積極拜會公益法人及召開說明會等方式,輔導優質私幼轉型為非營利幼兒園,本市106年預計有第3所私幼申請轉型,歷年申請園數居全國之冠。教育局呼籲本市符合「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定義之公益法人,歡迎屆時參與投標或申請私幼轉型,與教育局公私協力,一起為提升本市教保服務品質而努力。

至於公幼優先入園順序,台南市係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所規定,將不利條件之幼兒(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幼兒、原住民籍幼兒、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列為第一優先,另為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以及考量家中子女數較多之家庭於幼兒就學時,對家長經濟負擔較大,將校內教職員工子女以及育有3胎(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學齡滿4歲幼兒,列為第二優先入園。至於5歲優先於4歲、3歲幼兒之順序,主要係考量學前教育非義務教育,然5歲幼兒較更小年齡層之幼兒,更應有優先接受幼小銜接教育之機會。

 

台長: 蔡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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