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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2 16:16:29| 人氣10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前往本市傳統市場、超市等地抽驗應景食品共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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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應景食品抽驗結果出爐!
清明時節將至,為使大臺南市民食的安心,保障清明時令常見食品之衛生安全,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前往本市傳統市場、超市等地抽驗應景食品共80件,其中5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6.25%),不符規定產品包括豬腳1件檢出大腸桿菌及大腸桿菌群;雞肉3件、鹽水雞1件檢出大腸桿菌群,針對不符規定產品已依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並擇日再複查,複查不合格將依法開罰,以確保消費者食之安全。
本次針對清明節食品抽驗產品品項,包括潤餅皮、豆芽菜、米濕、麵濕、煉製品(紅龜粿、米糕、糯米腸、麵腸、麵、丸類)、油麵、豆干、豆干絲製品、三牲(即食熟食)及其他應景食品共80件;檢驗項目包括甲醛、防腐劑、硼砂、過氧化氫、甜味劑、皂黃、二甲基黃、二乙基黃、衛生指標菌等項目。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販賣之食品、食品用洗潔劑及其器具、容器或包裝,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標準;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違反者,依同法第48條規定:「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17條所定標準之規定,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聖哲局長呼籲所有食品業者從事食品製造販售應熟稔「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產品產製販售過程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以符合相關規定。提醒消費者選購食品後勿常溫下放置時間過長,易有微生物孳生危害健康,宜加熱後再食用,以確保食品安全;相關不合格產品資訊將公布於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供民眾選購食品之參考,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06-2679751。

台長: 蔡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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