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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6 23:44:18| 人氣4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稅務奧斯卡~微電影創作競賽」入選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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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執行業務者列報旅費支出,除應檢具合法憑證外,並需提示與業務有關的證明臺南市張小姐來電詢問,執行業務者列報旅費支出,應提示那些證明文件?南區國稅局表示,依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第14條規定,非屬執行業務之直接必要費用,不得列為執行業務費用,所以執行業務者列報旅費支出,除應檢具合法憑證供審查外,並需提示與業務有關的證明。而所謂與業務有關的證明,依同辦法第20條第1款規定,旅費支出,應提示詳載逐日前往地點、訪洽對象及內容等之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例如:出國開會或受訓者,應提出被邀請的資料;出國考察或接洽業務,應提出往來文件、計畫書及考察報告等資料),證明與執業有關,未能提出者則不予認定。

新聞標題:「稅務奧斯卡~微電影創作競賽」入選決賽20件作品名單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於104年11月4日在該局17樓舉辦104年度「稅務奧斯卡~微電影創作競賽」統一發票租稅宣導活動初選,該活動報名參賽的作品共計34件,經過專家初步評選後選出20件作品進入決賽。該局表示,首次舉辦微電影競賽徵件就獲得轄區內高中職以上學校學生及民眾的熱烈迴響,該活動結合租稅主題以說故事情節拍攝創作影片,使轄區內學生及民眾能更深入認識租稅常識,並瞭解到各項稅政的推動及購物消費使用電子發票的好處。初選評審委員在歷經三小時的熱烈討論,選出共20件進入決賽作品(如附表),每件可獲得參賽補助費2,500元。該局進一步說明,決賽及頒獎典禮將於11月21日,在南紡夢時代戶外東光舞台舉辦,當天現場除可欣賞到初審入選優秀作品外,還有捐發票兌換摸彩券或精美宣導品,摸彩獎項豐富,請民眾踴躍參加。詳情請至活動官方網站:http://2015taxmovie.weebly.com/或南區國稅局網站查詢。新聞稿

台長: 蔡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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