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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2 21:51:34| 人氣12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破獲重大槍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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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



    本轄「OO藥局」、「OO當舖」於上述發生時、地遭人持槍槍    擊十餘發,現場查扣彈殼及彈頭等證物,無人傷亡,本分局通知被害人到案製作筆錄,全案依法偵辦。    

  案發後本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偵查小組及監視器調閱專責小組,分工進行偵查,由監視器調閱專責人員調閱出案發時犯嫌搭乘營小客到場,隨及向「OO藥局」及「OO當舖」開槍後逃逸,經本分局通知營小客司機林O進到場,當場查扣相關證物,經查證司機與犯嫌有談及犯案及逃逸計畫,犯嫌司機林表示,涉嫌開槍的是林姓男子,現已搭車南下前往高雄市躲避查緝。

    該司機林姓男子因涉嫌幫助主嫌林姓男子犯罪及逃逸,經報告檢察官後,檢察官立即召開臨時偵查庭,當場諭知林姓男子罪名,於103127日聲請法院羈押獲准。

    主嫌林姓男子於高雄市藏匿期間,因懼怕遭警方查緝,整日在街上遊蕩,不敢前往旅館住宿,只能在公園或路邊角落休息,且主嫌林姓男子之親友亦知警方已鎖定林姓男子強力查緝,故均與林姓男子劃清界線,林姓男子在走投無路又缺乏金錢援助之下,自知難逃法網,於103131日經本分局策動投案,本分局依法執行拘提,主嫌林姓男子到案後供稱,已將作案用槍枝丟棄在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附近大排水溝內,警方帶同犯嫌前往打撈,在臺南市救難協會人員協助下,當場起獲改造槍枝1(彈夾1)

         本分局分局長賴昆明在得知破獲此一重大槍擊案後,極為重視,隨即前來慰問專案小組成員之辛勞,感謝同仁為治安工作放棄春節假期,為偵破本案不眠不休之努力,並頒發臺南市救難協會人員慰問金嘉勉其辛勞。

         賴分局長並呼籲,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各項不法行為一定會留下證據,本分局員警將持續追緝不法,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必將歹徒緝捕歸案,請仍心存僥倖不法之徒切勿以身試法,全案於1030201日由本分局將主嫌林姓男子依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及毀損案,移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全案宣告偵破。

台長: 蔡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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