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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7 10:32:05| 人氣1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生活法律、非常有趣」∼臺南市102年度「法律達人∼青少年認識法律搶答比賽」決賽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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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秋報】 

    少年有觸犯刑罰法令之行為者,應交由何一機關處理?」、「下列何者不是憲法直接明文規定之人民基本義務?」、「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之相關規定,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百分之二十。倘若某甲逕赴醫學中心門診者,則應自行負擔多少比例?」學習法律其實也可以非常有趣及生活化,透過搶答比賽在不知不覺中學習到相當實用的法律常識。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南市政府稅務局、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臺南分會、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臺南分會、社團法人臺南市觀護協會、臺南榮譽觀護人協進會共同主辦的「臺南市102年度『法律達人』∼青少年認識法律搶答比賽」今年已邁入第七屆,南、北區初賽已於1022日、1025日辦理完畢。決賽將於118日 於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演藝廳登場,歡迎各界蒞臨指導,為臺南青年學子加油打氣!

     本次比賽經過各校辦理預賽後選出代表團隊,南區初賽2863隊,北區初賽3136隊,共6999隊參加,經過刺激又有趣的搶答過程,計有33隊取得晉級決賽資格,優勝隊伍包含和順國中、崑山中學、安南國中、成功國中、海佃國中、安順國中、仁德區文賢國中、永康國中、北區文賢國中、民德國中、建興國中、後甲國中、新興國中、忠孝國中、安平國中、安定國中、新興國中、慈濟高中、中山國中、南光高中、官田國中、新化國中、北門國中、南科實中、大內國中、善化國中、昭明國中、南新國中、南化國中及佳里國中所派出之團隊。比賽採單淘汰制,題目分為「搶答」及「簡答」2種,會中更特別聘請地方法院法官及地檢署檢察官擔任評審,對於法律搶答題目與解答予以補充或說明,加深大家對法律意旨之認識。

決賽榮獲前六名團隊除可獲得市府頒贈團體獎盃乙座及每位參賽學生獎狀乙幀外,前五名者可分別獲得第一名圖書禮券15,000元、第二名圖書禮券12,000元,第三名圖書禮券10,000元,第四名圖書禮券8,000元,第五名圖書禮券3,000元,獎勵十分優厚。

教育局表示,特別感謝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及相關單位共同舉辦本次全市性之「法律達人」活動,延續前6年活動辦理精神,希望透過法律常識之比賽,讓青少年認識生活上的相關法律知識,提升青年守法之能力,讓法治教育向下扎根。相信每位參賽同學都做了充分的準備,同時在活動過程中系統化的涉獵、認識生活上碰到的法律問題,希望透過這樣輕鬆有趣的比賽,認識生活相關的法律,透過這樣的法律知識學習,培養出之法守法的好國民。

台長: 蔡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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