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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7 23:29:08| 人氣8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閒置土地疏於管理,易遭非法棄置廢棄物,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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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今日新聞 飛訊電子報【記者蔡本文/台南報導】統一編號:26402985本市歸仁區沙崙段331、331-2地號非法棄置場址地下水超過管制標準 經應變確認周遭無污染 環保署自98年至101年期間針對全國非法棄置場址展開全面調查,發現其中45處有影響土壤及地下水之疑慮,隨即進行查證確認工作,共計查出15處場址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事,其中台南市歸仁區沙崙段331、331-2 兩處地號地下水超過管制標準,污染項目鉻最高 0.874 mg/L為管制標準 0.5 mg/L之 1.8倍,總酚最高 0.620mg/L為管制標準 0.14 mg/L之 4.4倍,基於保護民眾健康,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業於101年2月於周邊 二甲 溪水體及非法棄置場址上下游地下水進行調查採樣,結果均未超過管制標準,顯示污染並未擴散至場外。 本次調查場址屬性為非法棄置,依據環保署作業原則,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將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7條第5項命污染行為人或、潛在污染責任人、場所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豎立告示標誌或設置圍籬,提醒民眾注意,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規定,命相關責任人(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儘速辦理廢棄物清理工作,後續則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規定進行管制。另有鑑於非法棄置場址涉及廢棄物清理及污染整治兩個層面,為能兼顧廢棄物清理法與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規定,環保署已建置非法棄置場址管理架構,並訂定土地遭棄置廢棄物清理之相關標準作業程序規範,期能透過建置完善管理架構,有效解決非法棄置場址可能衍生之環境污染問題,恢復場址土地利用,以達保護民眾健康、環境安全及土地永續利用之目標。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張皇珍表示,閒置土地疏於管理,易遭非法棄置廢棄物,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層出不窮,呼籲土地所有人應檢視自有土地現狀,定期巡視及加裝圍籬,避免遭非法棄置,如有發現違法情事,請撥環保陳情專線0800066666,共同打擊環保犯罪。

台長: 蔡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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