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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1 10:36:55| 人氣8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攤販佔用騎樓地以致騎樓紊亂,極不利行走,尤其是老人、身心障礙者、幼童及孕婦等深受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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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訊】騎樓屬道路或人行道,依法仍應供公眾通行。不少店家或住戶擅自將騎樓墊高,攤販佔用騎樓地以致騎樓紊亂,極不利行走,尤其是老人、身心障礙者、幼童及孕婦等深受困擾。為改善此不友善的空間,市府積極推動此項示範工程市府積極推動此項示範工程,希望建立示範效果,未來全市再逐步推動改善。同時為建立共識,都發局迄今已舉辦5場民眾說明會,並逐戶徵詢調查店家住戶意見,普遍獲得當地里長及居民支持,平均約8成以上店家住戶同意改造施作。


高市府提升騎樓通行品質,預計施作鳳山區自由路及光遠路段-捷運衛武營站至捷運大東站等四處商圈騎樓,以延伸捷運場站、大東文化藝術中心等重大建設效益,讓人行更友善方便,活絡地區商機。 今年度該局推動騎樓整平路段,以捷運與重大建設周邊人行環境改善為主,包含:鼓山區臨海二路段(捷運西子灣站至哨船街)、鳳山區自由路及光遠路段(捷運衛武營站至捷運大東站)、左營區裕誠路段(捷運巨蛋站至自由路)及左營區自由路段(裕誠路至明誠路)等四個路段,預計施作長度1,950公尺,整體改善長度將達3,620公尺。高雄市近5年來成績皆名列全國前3名,去(100)年度考評分數在全國19縣市中更是排名第一。 
楊明州說,針對人行騎樓路平部份,市府已完工包含:捷運美麗島站中正路段(中山路至自立路)、三多路段(仁智街至復興路) 、捷運鳳山站中山商圈(光遠路延伸至維新路段)、大東文化商圈(經武路及光遠十字路口)、岡山區舊省道(岡山路由壽天路至維新路段)等五段商圈騎樓,鋪面及高程重新施作長度總計1651公尺,再加上高差斜坡處理等整體改善長度則達1944公尺,騎樓整平後商圈反映普遍良好,包含店舖上下貨較為順暢,騎樓步行質感與舒適度提升,整體景觀意象也與周邊呼應,店家樂見騎樓整平改造商圈門面,活絡當地商機。 


務局預定執行之五福路全線(自文化中心至鼓山路)騎樓打通、人行道改建其騎樓整平專案,先前因遭遇沿線商家騎樓整平要取得商家同意書之關鍵部份後,而市長復於策力營指示由法制局解釋騎樓是否為道路之一部份,是否可進行稅務補減免方式,以提振地方商機。故工務局於三月七日召集府內相關單位開會研商,經與會法制人員提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條一、三款及高雄市區道路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五款及第三十二條確定騎樓為道路之一部份,應進行騎樓打通及整平,不須取得商家同意書即可辦理。另有關稅務補減免部份,亦經稅捐處查閱相關法令後認同可以減稅,目前全案將簽陳市長核准後進行,預計五月下旬進行五福路全線整體景觀改造,成為國際觀光大道。騎樓高低不平,行走不便是市民常有的不愉快經驗。為打造平、整、順及無障礙的騎樓人行空間,本局爭獲內政部營建署補助經費辦理騎樓整平改善示範工程,並優先辦理三多路及中正路等路段,今年9月進行施工,12月底完成,完工後將可塑造逛街舒適行走環境,促進店家商機及地方商業活動。
 


攤販佔用部分巷子或騎樓地,如不影響行人通行,是否仍屬於違規?
A:攤販佔用巷弄、騎樓營業,雖並不影響行人通行,惟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款「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規定,「巷衖、騎樓」均屬道路範圍,另依同條例第82條1項第10款「在公告禁止設攤之處擺設攤位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1千2百元以上2千4百元以下罰鍰及第83條第2款「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者」不聽勸阻者,處所有人新臺幣3百元以上6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撤除等規定;攤販倘佔用巷衖內部分騎樓地違規營業,雖不影響行人通行,仍屬違規行為。

台長: 蔡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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