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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4 23:42:20| 人氣6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網路未把營業稅申報期限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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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訊 即時今日新聞【記者蔡本文/台南報導】統一編號:26402985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近來有營業人將營業稅網路申報網站受理上傳截止時間(每月17日24時止),誤認為營業稅申報截止時間,而遲至17日才上傳辦理申報,雖未逾營業稅申報繳納期限,尚不需加計滯報金及利息,但卻屬逾期申報案件,核課期間為7年,營業人不可不慎! 
該局說明,營業稅申報繳納期限皆為次期(月)開始15日內,如適逢假日則順延,營業人不論採用何種申報方式(網路、媒體、人工),其申報繳納期限皆相同。惟國稅局為方便營業人於申報期限內不用出門,就可輕鬆完成申報,因此,開放上傳截止時間延長至每月17日24時止,以利營業人於期限內申報後,如發現申報資料有錯誤,可採網路上傳更正。另營業人如未於申報期限內申報,但因尚未逾2日不需加計滯報金及利息,於不影響繳納金額時,亦可利用網路辦理申報繳納,免除來回奔波之不便。 
該局進一步說明,按稅捐稽徵法第21條規定,營業人於規定期限內申報者,核課期間為5年;未於規定期限內申報者,核課期間則為7年。因此,如該期營業稅申報截止日為15日,營業人於16日始利用網路辦理申報,雖然上傳申報成功,仍屬逾期申報案件,核課期間為7年。該局特別呼籲營業人注意,以免因一時疏忽損害自身權益。

台長: 蔡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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