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1-06-23 18:44:45| 人氣4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企業主在追求經營績效極大化的同時,也千萬別忘記營利事業本身應遵守的一些基本義務。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千秋報】南區國稅局表示,轄內甲營造公司,96年度列報橋樑興建及道路改善工程等營建成本14,800萬元。該局原核定時,因為該公司未能提示完整帳簿憑證供參,於是按照各案場的合約及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所載結算數量,核算工程原料超耗440萬元,並同額剔除營業成本。甲公司不服,申請復查,主張超耗原料是因施工導致工地週邊居民房舍毀損,順應居民要求所投入的補強原料,所以原料超耗理由應屬正當,且依法登載入帳,稅捐稽徵機關理應予以認定。

該局經函請甲公司就復查主張提示工地週邊居民要求補強之證明文件及確有投入原料的施工日報表供核,但甲公司都未能提供,該局於是駁回甲公司復查主張,而維持原核定。

該局進一步表示,營建業之營建材料耗用數量認定,除了依「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2條規定,設置日記簿、總分類帳、在建工程明細帳、施工日報表及其他必要補助帳簿,平時對進領退料、人工、製造費用等都作成紀錄,而且有內部憑證可勾稽,所列報工程原料耗用數量,可以根據有關帳證紀錄核實認定外,否則營建材料耗用數量只能依照工程合約及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所載結算數量計算

該局再次呼籲營利事業注意,平時應依規定設置帳簿,並按時將交易結果記載於帳簿,如此方能正確計算出企業的所得額,也可免去不必要的租稅查核之不利益風險。

台長: 蔡本文
人氣(49)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全站分類: 不分類

是 (本台目前設定為強制悄悄話)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