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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7 15:59:42| 人氣5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市議員工程配合款案市議員李宗富對此感到遺憾,他強調應該還原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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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秋新聞【記者蔡本文/台南報導】台南市議員工程配合款案驚動行政院,甚至還被污名化,市議員李宗富對此感到遺憾,他強調應該還原事實,市府方面將地方建設採「集權」方式,未來勢必在有限的資源下,犧牲掉部份基層權益,所以必需透過民代的配合款來處理,至於工程進行,當然有其正當程序,並無違法的顧慮。

  李宗富說,區公所100年度預算中,資本門被齊頭式刪減一成後,經費統一移編至民政局,除此,各局處還有不少類似這樣「集權」式的預算,這些可能用於地方建議案的經費,都在市府的口袋裡,未來誰要糖吃,是不是就得看乖不乖了。

  如今,議員們只是希望將這些口袋裡的錢透明化,並且實際用於基層建設上,否則,在有限的資源下,可能就會有些建議被犧牲掉。就譬如,市府只有100支里監視器的預算經費,台南市711個里,那麼請問要做在哪個里呢?每個議員都建議裝10支,56位議員就要560支,試問市府要如何取捨呢?議員都是地方選民支持出來的,為自己地方爭取建設是基本職責。要求不過也是最根本的公平原則。

  李宗富呼籲賴清德市長,既然要「堅持做對的事」,就該釐清事情的對與錯,更不要企圖誤導各界對這個案子的看法。

  李宗富強調,配合款並非放在議員們的口袋,而是公開的,這遠比現在市府的處理方式更公平;另外,議員們可以在配合款部份發揮的也是建議權,至於工程進行及發包本來就是行政部門之責任,議員只是站在民代的立場,予以監督,只要市府相關單位程序正當,哪來的法律顧慮。

  另外,李宗富提到議會現況,眾所皆知議長賴美惠是因為市長賴清德的支持而當選,但也不能遇到有關賴市長的決議事項就變軟腳,議會要求市長列席,議長就應該遵循大會決議執行,否則,只會讓議會被市府看不起,未來如何發揮監督功能?審查各項法案能保證公平嗎?賴議長這樣的「回報」,把民意的尊嚴都賠上了,怎不令人遺憾。

  新議會到現在,連一個法案都沒審,李宗富表示,流會都是因為開會人數不足,當初支持賴議長當選者有30票,已經足夠人數過半的開會條件,卻仍然面臨「不足」的情況,誰該檢討?

台長: 蔡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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