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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5 22:23:30| 人氣34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數十名曾文溪排水線周邊的養殖漁民,昨上午由前市議員黃玉雲陪同,前往市議會向副議長郭信良、市議員邱莉莉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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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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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秋新聞【記者蔡本文/台南報導】數十名曾文溪排水線周邊的養殖漁民,昨上午由前市議員黃玉雲陪同,前往市議會向副議長郭信良、市議員邱莉莉陳情,希望公部門在擴大徵收土地建物同時,全數補償漁民財產損失。但市府水利科官員指依法無據,無法全數補償,雙方僵持,副議長郭信良決定,二十四日請市府公共工程處長列會說明,解決補償問題。
 副議長郭良指出,曾文溪排水線因為要治洪防水,所以要擴大徵收沿線漁塭土地建物,雖然經過時間的演變,當地有不少土地屬於國有財產局,但其實在中華民國政府尚未到台灣之前,養殖業者就在河川地擔土填海,魚塭已長期存在,因業者不諳法令,未在公告期限前登記。
 漁溫業者表示,經濟部水利署委託台南市政府辦理的徵收作業,在搬遷補償引用新法令,對魚塭的閘門、水槽等必要設備,折半發放漁民補償金,漁民認為損害太多,要求比照市府過去的做法,希能全額補償。
 市府水利科官員指出,依「臺南市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土地改良依平均地權條例申請驗證登記者,依土地徵收相關規定,補償其土地改良費用。前項未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申請驗證登記者,以查估之土地改良費用百分之五十,發給救濟金。」,即折半徵收補償。
 安南區養殖戶認為,其所經營漁塭之水槽、閘門及相關漁塭之必要設施之建築改良物,應予全額補償,以前不合時宜法規應修法改善。市府相關單位表示,此案仍有協調空間。 市議員邱莉莉及前市議員黃玉雲認為,此案應跨局處協商,水利科不要獨攬解釋法令。副議長郭信良裁決,此案二十四日邀各相關局處開會協調。

 


 

台長: 蔡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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