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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6 19:30:58| 人氣3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市議員邱莉莉卻指出,淹水受災戶數超過兩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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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蔡本文/台南報導】本次莫拉克風災的淹水補助戶數約計22,334戶,不過市議員邱莉莉卻指出,淹水受災戶數超過兩萬戶,但依稅務局初步統計資料顯示,申請災損稅捐減免的市民卻寥寥無幾,其中房屋稅部份只有19件、地價稅0件、泡水車申請退還牌照稅12件,邱莉莉表示,南市申請災損稅捐減免的件數明顯與市民受災事實有極大落差,稅務局應苦民所苦,主動研議房屋稅減免放寬認定並延長減免稅之申請期限,減輕受災戶負擔。

 

    根據稅捐相關減免規定,市民若有房屋、汽車、土地等財產在莫拉克颱風中毀損、泡水、流失,可在災害發生之日起三十天內,向稅捐機關申請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等地方稅目減免。

 

    邱莉莉指出,目前廣為周知的是淹水補助的現金發放,根據統整單位社會處依各區公所回報概估,本市淹水補助的受災戶約達22,334戶,但令人訝異的是,稅務局這邊受理的災損稅捐減免補助在房屋稅、地價稅和使用牌照稅部分,目前為止卻只受理31件,大概僅有受災戶的千分之ㄧ,這與災民忙碌清理家園無暇備妥證明向稅務局申請有關,這方面稅務局應主動與各區公所聯繫,主動告知並派員協助災損稅捐減免事宜。

 

    邱莉莉表示,除了災民未知訊息未把握提出申請外,稅捐減免規定過於嚴苛也是主因之ㄧ,例如房屋稅的減免必須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三成以上才能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達五成才能全部免徵,這種條件很難具體提出認定,她要求稅務局應該以淹水補助五十公分的標準便可認定房屋稅減免徵收,這部份的資料各區公所都已受理登記,稅務局可依此減免稅捐,目前高雄縣政府就是採如此作法,房屋遭受水災且淹水五十公分以上免徵三個月,且依各鄉鎮市公所社會課的「災害救助金核發清冊」主動辦理,不用等待災民被動申請,獲得相當好評。

 

    邱莉莉說,受災戶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房屋稅、地價稅和使用牌照稅的申請都是以災害發生日起30日內認定,目前距八八水災已過半個月,災害發生的認定日已快截止,若未即時提出申請,將是受災戶的立即損失,稅務局應加強宣導訊息並派專員洽區公所處理受災戶減免稅捐事宜,必要時可仿照屏東縣政府的措施,即基於災民無暇申請而延長減免稅捐期限,這樣的緩衝方式亦可保障受災戶權益。

台長: 蔡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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