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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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車主為追求酷炫而改裝車輛,不僅影響交通安全,也會產生噪音汙染;特別是深夜車行量較少時,影響其他市民休息權益。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與交通警察大隊、市府環保局、監理站,於昨(17)日晚間18~22時於本市東區台1線中華東路段後甲圓環處,共同執行取締改裝車輛聯合稽查勤務。
警方指出利用夜間時段鎖定非法改裝、噪音擾人之車輛,主動攔查檢驗,進行現場噪音檢測,依《噪音管制法》規定,經測量後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可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另外,若有改裝車燈、設高音喇叭、機車未裝傳動蓋、排氣管(翹管、無隔熱防護裝置、拆除消音器)、無照駕駛等違規行為,警察及監理單位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本次聯合稽查勤務共開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18條改裝車輛52件、召回檢驗10件,環保局現場檢測噪音超標,依噪音管制法第11、26條裁罰6件,限期實施複檢,第一分局亦將持續結合路檢專案勤務,針對噪音車經常出入路段,加強路檢攔查,轉由相關機關召回檢驗,有效遏止違規改裝車輛。
第一分局分局長鄭榮崑特別呼籲: 汽機車改裝排氣管所引起的環境噪音令人反感,不僅影響社會安寧秩序,更易造成危險,籲請車主切勿任意改裝車輛排氣管,以維護生活環境安寧,共同營造安居健康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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