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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Y BEING樂活城市新聞/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06年5月16日會同衛福部食藥署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前往本市佳里區查核,查獲未領有化粧品製造工廠登記證廠房製造化粧品情事,現場查獲製造機器、原料、半成品及成品「亞希朵玫瑰沐浴乳」、「亞希朵水潤柚涼護髮素」、「卡氛美肌香水沐浴乳」、「亞希朵玫瑰香水沐浴乳」、「水潤柚涼洗髮精」、「水潤柚涼沐浴乳」、「米蘭可系列角蛋白修護素」、「葡萄柚護髮素」、「白麝香洗髮精」等9項化粧品共4,875瓶,將相關物品查扣封存,並通知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協助違規化粧品的下架回收共7,724瓶。如果消費者購買到上述化粧品(製造日期如附件),可逕向製造商「聖凱化粧品有限公司」(臺南市佳里區子龍里子良廟216之45號,電話:06-7262159)辦理退貨。
依據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15條第1項規定,化粧品之製造,非經領有工廠登記證者,不得為之。違反者,依該條例第27條第1項規定,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收銷燬之。本案違規情節經蒐證完成後,已移請檢警調繼續偵辦。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化粧品製造業者應依規定取得工廠登記證後始得製造,另也請民眾購買化粧品,請詳閱化粧品外包裝標示是否以中文記載產品名稱、製造廠名稱、廠址、全成分、內容物淨重或容量、用途、用法、批號或出廠日期、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等事項,以保障民眾消費安全及健康。
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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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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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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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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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希朵玫瑰沐浴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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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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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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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希朵水潤柚涼護髮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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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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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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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氛美肌香水沐浴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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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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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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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希朵玫瑰香水沐浴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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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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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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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潤柚涼洗髮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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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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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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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潤柚涼沐浴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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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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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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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蘭可系列角蛋白修護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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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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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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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柚護髮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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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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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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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麝香洗髮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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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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