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其轄內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案件計4萬餘件,退稅金額達5億3000餘萬元,本次退稅對象為103年5月13日以後採用二維條碼及人工方式申報之退稅案件(含稅額試算服務書面回復確認者)。
該局表示,民眾辦理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有填具退稅金融機構帳號者,第二批退稅案件將於103年10月31日存入納稅義務人所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未採用轉帳退稅之案件,將寄發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請納稅義務人特別留意,退稅憑單有效兌領期限為103年10月31日至103年12月31日止,請受退稅人於收到退稅憑單後,儘速於兌領期限內辦理兌領手續。
退稅憑單金額在5,000元以下者,受退稅人除可持身分證、印章及退稅憑單逕向憑單上所指定之金融機構兌領現金外,亦可存入各金融機構帳戶兌領;退稅憑單金額在5,000元以上者,則須存入存款帳戶方得兌領。
該局呼籲,國稅局不會以電話或簡訊通知納稅義務人退稅,更不會請民眾到自動櫃員提款機前操作或輸入任何資料,民眾若接獲電話通知退稅時,應謹慎判斷,以免誤入歹徒詐財之圈套。如有任何疑問,可直接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查詢或撥打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查證。
為了方便納稅義務人瞭解個人退稅案件的處理進度,可在各區國稅局網站進入「綜合所得稅退稅查詢區」,輸入納稅義務人身分證字號及驗證碼後按「送出」,即可查詢102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款是否已撥付指定帳戶或已寄發退稅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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