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針對18日媒體報導有關「永康區里長座談論及基層建設經費減少…」等內容,民政局說明如下:
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中央補助款並未增加,面對財政困窘,市府將每一筆錢花在刀口上,各部門刪減不必要的支出、沒有效益的活動就停止舉辦,以移緩濟急的原則,將經費優先編列在治水、交通等重大建設案。各區公所的預算,在縣市合併後整體而言並未短少,且各項重大建設逐步落實;至於里長反映的各里基層建設需求,市府也非常重視,惟以市府預算規模實難以容納所有基層建設建議案,故將秉持將錢花在刀口上的原則,視其建設急迫性、影響程度等,編列優先順序加以落實。
根據主計處資料,原31鄉鎮市公所由地方自治團體總預算型態改為直轄市派出機關單位預算型態,原台南縣政府編列補助各鄉鎮公所之計劃型補助預算約19.2億元,改制後編列於工務局、農業局、水利局、民政局等機關,再撥補各區公所執行;另清潔隊、托兒所、各團體獎補助經費、市場等經費約15.9億元,改編於環保局、社會局、經發局等機關,各區公所無須再重複編列;而退休撫卹、災害準備金等統籌科目約11.5億元,則改由市府統一編列;因此,各區公所預算減少,係因經費編列與移撥,事實上區公所經費就整體而言並未短少。
同時,市府於永康區推動的各項重大建設也逐步落實,重大市政建設包括:100年補助生活圈道路建設經費1億3171萬元、台南都會區北外環道路第1期工程3219萬元、永康交流道特定區幹3-1號道路用地經費8156萬元、永康區六號道路排水箱涵工程920萬元、鹽洲里永康大排拆除暨新建橋梁工程828萬元、大灣交流道用地取得472萬元、永康區主18及次18-1號道路工程692萬元、永康市8及主18號道路工程用地費1045萬元、永康大排抽水站新建東站工程7432萬元、永康區大灣B幹線與水下水道工程1500萬元、大灣排水網寮橋下游左岸復建工程1500萬元等;101年補助國道8號南科聯絡道延伸省道台1線工程9139萬元、永康大排抽水站新建東站工程5032萬元、中山南路排水改善1000萬元、太子廟中排等護岸復建工程1280萬元、蜈蜞潭中排護岸工程2691萬元、永康大排水質淨化場3154萬元、柴頭港溪沿岸綠地改善第一期工程562萬元等,足見市府樽節支出,將錢花在刀口上,各項攸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公共建設已逐步落實,未來更可望帶動永康地區的整體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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