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正新聞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胎動是一個胎兒健康與否的最佳指標,根據研究指出孕婦自己可在家中測量胎動,確實可以降低胎死腹中的機率,數胎動可以讓孕婦知道寶寶是否健康、是否須立即就醫,千萬別小看寶寶與母親溝通的唯一管道。據內政部統計處公佈99年人口出生數為166,886人,台灣地區每年約有近20萬名新生兒,以目前周產期死亡率15 ~ 20‰,每年約2,504~ 3,338名新生兒死亡。
胎動就是指胎兒在母親子宮裡面的活動,因為胎動是一種主觀的感覺,很多第一次懷孕的女性很容易錯過開始的胎動感覺,又稱作胎動初覺(Quickning),一般說來經產婦在妊娠16~ 18週可以感覺到,而初產婦則較經產婦晚,約要到妊娠18 ~ 20週才會感覺到。(李,2011)
懷孕20週的孕婦產檢時常告訴我「我根本分不清楚是寶寶在動,還是自己的腸子在動。」而事實上,胎動的感覺與孕婦的腹壁厚度及胎兒的大小有關,瘦小的孕婦也可能在妊娠16 ~ 18週甚至更早期即能感覺到胎動。
產前檢查針對母體及胎兒狀況進行評估,目的在提早發現胎兒是否處於危險狀況,將對胎兒的傷害降低到最輕,甚至搶救胎兒生命;根據美國婦產科醫學會(ACOG)於1975年,建議的理想產檢應於孕婦懷孕第四個月前開始。理想產檢次數在九次以上,小於五次則為產檢次數不足。台灣全民健保(2012)給付規定:第一妊娠期(未滿17週)二次、第二妊娠期(17週至未滿29週)二次、第三妊娠期妊娠(29週以上)六次。
到底該如何計數胎動呢?
準媽媽可以自妊娠28週起計數胎動,採臥位或坐位姿勢、環境要安靜、心情要平靜,每天固定時間,可以配合101年孕婦健康手冊新版之胎動紀錄表(P.101-102)。
注意事項:
1. 量10次胎動所需時間,分別記錄在A、B、C、D、E欄位中畫 ”O”
A:在30分鐘內
B:在30 ~ 60分鐘內
C:在60 ~ 90分鐘內
D:在90 ~ 120分鐘內
E:超過120分鐘內
2. 若10次胎動在120分鐘內完成(A、B、C、D)表示胎動無異常。
3. 若覺得無胎動或記錄在“E”(大於2小時),請盡快回診,或與您的主治醫師聯絡。
最後,我們仍是要再次強調一般建議於妊娠28週開始,建議孕婦媽媽每日應自我紀錄胎動,可協助懷孕婦女及醫師了解胎兒狀況之重要依據,減少胎死腹中的發生率。但是胎動紀錄僅為觀察了解胎兒在子宮內的胎動狀況,降低胎死腹中的機率,但仍無法完全避免如胎盤早期剝離或臍帶繞頸等因素所造成的胎兒死亡,千萬別小看這唯一與媽咪親密的溝通管道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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