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人們對其情結最為複雜的社會族群,非玻璃圈莫屬。
戀父情結,心理學上稱為〔伊底帕斯情結〕;戀母情結,稱為〔依萊特拉情結〕。我們所喜歡的異性,多半是家庭角色的延伸。例如一個女孩生於沒有哥哥的家庭,卻只有爸爸和弟弟,她會尋找符合她心目中哥哥這形象的男人,她的心儀對象無形中會是哥哥這個角色的轉化,往後她對待先生也會不知不覺將自己定位為妹妹。同樣的,男生假如擁有一位好母親,這個母親是他心目中的理想女性的原型,這樣,他選擇結婚對象之時,無形中會選擇了像他所缺乏的母親形象的女人。
同理可證,同性戀,Homosexual,已於1973年美國的精神科醫學會議中,決定由精神科診斷手冊中除名。也就是說從此學理上不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病,或是病態,而是將它視為一種不同的性傾向。如同戀物癖,戀童癖一樣,是一種特殊的性癖好。
我認識的GAY的確比起一般男性多了幾分陰柔,Lisben則有非常有女人味;要不舉止大剌剌,缺乏一般女性的內斂與嬌羞。同志朋友中有很多高學歷,外表條件既帥又美,斯斯文文的人。說同志朋友不是娘娘腔就是男人婆這樣的說法有點偏差,但據我的觀察他們的思考與性情比起一般人都來得軟性又自有見解。
女性化的男性,男性化的女性,常比一般同性擁有更好的資質。這是巧妙又公平的現象。而世界上許多傑出的人,都是同性戀。如歷史上達文西,米開朗基羅,梵谷,亞歷山大大帝,三島由紀夫;皇后合唱團的團長,日本電影名導小津安二郎,俄國芭蕾舞者尼金斯基,解構主義哲學家傅柯,隨隨便便就可以列出一大段名單。甚至西方的蘇格拉底,中國的王維,與學生朋友過從甚密,紅樓夢中的人物,與許多終身未婚的名人,都有龍陽之癖的嫌疑。麥克傑克森,基諾李維,織田裕二,同志傳言始終揮之不去。影星張國榮,音樂教父艾爾頓強,作家許佑生,更是已出櫃的同志。
眾所周知地,演藝,女性理容,時裝,傳媒,藝術等行業的男性,其氣質與給人的印象,實在令人不想懷疑他們是同志也難。
心理學上認為同志朋友有濫交的情況,並擁有非常不正常的原生家庭。不然就是父母沒有做好性別教育,使他們未曾深切體認對自己性別的認同,應該怎樣扮演好自己在兩性中的定位,怎麼樣愛異性。
心理學上說真正的同性戀是很少很少的,大部份的同性戀只是自己認為,而處於一個假象之中。肉體上的癖好有之,情感上則少有真正的同性戀。
我自己的想法,一直認為人會成為同性戀是因為曾受異性的傷害,或者沒有在感情上得到異性的適當慰藉。
世界上大部份的宗教傳統都是反對同性戀的。佛教〔戒淫聖律〕,聖經中〔申命記〕〔男人若與男人相交,像女人一樣,必把他治死〕〔耶和華降下天之火,滅了所多瑪與蛾摩拉,正是因為所多瑪淫亂,同性茍合。新約又說道〔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彼此貪戀,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用在逆性上,慾火攻心,將被丟入火中〕可蘭經〔阿拉的寶座都要震動〕。
但另一方面我也要說,同志從古到今都是社會上的禁臠,一直存在卻是人人視為大不諱的禁忌話題。假如追溯淵源,你會發現它有驚人的歷史。女高中生的手帕交和閨中密友;男人當兵的兄弟同袍,與跑海人,監獄裡無處發洩的肉慾;已老的人對自己青春的眷戀,都只是走在玻璃圈的邊緣。成為人們只做不說,心照不宣的社會陰暗面。
男同志根本就是女人心目中的夢中情人。同性戀的男人很多英俊體格又好,而且個性又好,十分懂得女人心。相反地,長相不佳又粗魯的男人絕不會令人引發同志的遐想。基督教的人與男同志的氣質十分相近,基督教清新溫和,男同十分中性,因此教會中有很多的同志早己見怪不怪,如果說神職人員和高學歷的人有很多是同志,並不會是非常嚴重的偏見。
男同的人數遠勝過女同。男人跟男人做想不得病是非常困難的,年紀很大的男同是很少很少的,社會上的同志多半躲藏得非常好。
同性戀可以說是上帝賜給世人最溫柔的咒詛。因為上帝認為世人都沒有像祂一樣溫柔慈愛,因而降下最大的諷刺。
在美國,同性戀是一個很大的社會問題,搞同性戀快變成一種流行。在日本,同志的社會規範非常鬆,文化的暗示更高,人們見怪不怪。
而無可否認地,若全然放任同志,全然接受同志,將會危害到正常人的婚嫁感情。
但我不得不承認同志之愛有其銷魂彷彿嗑藥一樣的魅力,曾有社會學家認為它是文明病,就像吸毒,酗酒一樣,是社會亂象中,人的情慾走偏掉的產物。
這是一條無法自拔又悲慘的路。
曾有文壇新秀林俊穎讀了台大,又到美國工作,寫了一本自己的同志心路歷程的小說,與其說是心路歷程毋寧說是淫亂史。細述自己的內心世界,小說寫到最後,他得愛滋死了,小說也結束了。他只說生為同志,是罪孽深重。
玻璃圈是鎖不是圈,這是一個人們原慾與道德的難解深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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