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春季主委盃滑輪溜冰錦標賽-競賽章程 章程下載處
雲林縣111年春季主委盃滑輪溜冰錦標賽競賽章程
一、主 旨:為倡導全民體育風氣及提昇本縣溜冰水準,進而發掘及儲備本縣優秀選手,代表本縣參加溜冰競賽,為縣爭光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協會
三、主辦單位:雲林縣體育會滑輪溜冰委員會
四、承辦單位:雲林縣體育會滑輪溜冰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斗六市公所、雲林縣議會、雲林縣體育會、雲林縣立體育場、雲林國中
斗六國中、鎮南國小、雲林國小、鎮西國小、斗六國小
六、競賽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28日(星期六;遇雨則順延至29日)
七、競賽地點:雲林縣立溜冰場
八、比賽項目:滑輪競速溜冰賽
九、競賽組別:滑輪競速溜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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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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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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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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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男、女菁英組(大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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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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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中年級男、女甲組(國小三、四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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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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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男、女甲組(大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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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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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中年級男、女乙組(國小三、四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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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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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男、女乙組(大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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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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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中年級男、女休閒組(國小三、四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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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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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男、女菁英組(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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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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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高年級男、女菁英組(國小五、六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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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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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男、女甲組(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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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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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高年級男、女甲組(國小五、六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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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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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男、女乙組(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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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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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高年級男、女乙組(國小五、六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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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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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低年級男、女菁英組(國小一、二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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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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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高年級男、女休閒組(國小五、六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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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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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低年級男、女甲組(國小一、二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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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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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男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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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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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低年級男、女乙組(國小一、二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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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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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女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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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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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低年級男、女休閒組(國小一、二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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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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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男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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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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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中年級男、女菁英組(國小三、四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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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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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女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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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競賽項目:競速男子、女子組
【注意事項】※報名時請注意依所使用之器材報名
※幼童組:幼童菁英組-器材不限,輪子不得超過100mm。
幼童甲組-休閒塑膠鞋殼、鋁合金固定式底座輪子(不可用一般六角工具拆
卸需用鉚釘固定)84mm(含)以下
幼童乙組-休閒鞋塑膠鞋殼,塑膠底台輪子80mm(含)以下。
※※※請報名幼童乙組100公尺選手注意,起跑點為500公尺+D的起跑線,終點亦是
所以100公尺終點會多跑一些距離,請注意
幼童男子(女子)組項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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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大班男、女菁英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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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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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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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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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大班男、女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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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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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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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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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大班男、女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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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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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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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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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中班男、女菁英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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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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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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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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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中班男、女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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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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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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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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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中班男、女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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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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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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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注意事項】※報名時請注意依所使用之器材報名
※國小組:菁英組-器材不限,輪子不得超過100mm。
甲組-休閒塑膠鞋殼半競速底台(可拆式),輪子90mm(含)以下。
乙組-休閒塑膠鞋殼鋁合金固定式底台(不可用一般六角工具拆卸
需用鉚釘固定)輪子84mm(含)以下。
休閒組-休閒塑膠鞋殼塑膠底台,輪子80mm(含)以下。
國小、國中、高中男子(女子)組項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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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低年級男、女菁英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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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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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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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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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低年級男、女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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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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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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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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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低年級男、女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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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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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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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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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低年級男、女休閒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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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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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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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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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中年級男、女菁英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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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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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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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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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中年級男、女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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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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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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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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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中年級男、女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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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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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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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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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中年級男、女休閒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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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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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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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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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高年級男、女菁英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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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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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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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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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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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高年級男、女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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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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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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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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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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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高年級男、女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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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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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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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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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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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高年級男、女休閒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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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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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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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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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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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男、女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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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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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D爭先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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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公尺爭先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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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公尺淘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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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公尺計分淘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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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公尺接力賽(以校為單位,四位選手須同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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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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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男、女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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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計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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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D爭先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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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公尺爭先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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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公尺淘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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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公尺計分淘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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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公尺接力賽(以校為單位,四位選手須同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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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報名方式:
(1)報名日期:111年4月6日至4月13日下午5時截止報名
(2)本縣市國小報名主委盃單位請上雲林縣教育處資訊網報名
http://163.27.240.105/sport(報名網址)
幼稚園組、外縣市國小、國中、高中組選手請各單位逕上雲林縣教育處資訊網
報名。使用本章程之報名表以正楷填寫需蓋印。
(3)報名費:報名後若因個人因素無法參賽者,請於領隊會議前提出,並檢附證明
退費機制將扣除行政費40%後,統一退還,競速競賽每人每項均收報名費300元
每增加一項加收100元,國中組以上每人最多報3項,國小組每人最多報2項
(接力賽不在此限)。
(4)雲林溜委會為照顧弱勢孩童,報名選手領有當年度(111年)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
戶證明者,報名費用全免,請於寄送紙本報名表時一併寄達或於領隊會議時提
出。
(5)紙本請於報名截止日2天內寄至雲林縣體育會滑輪溜冰委員會(請教練們統籌整理
將報名參賽選手的名單傳真05-5334842過來或者mail過來也可以,網址如下:
surmountyang@yahoo.com.tw,以便整理相關事宜,感謝配合)
~2~
地址:雲林縣斗六市嘉東里嘉東中路2-2號,電話:05-5337777
Line ID:surmountyang(請自行搜尋加賴楊總幹事聯繫)
(6)報名競賽者請注意競賽日期,報名後不得任意取消比賽,未完成繳費報名程序者
一律不得參加競賽,最後競賽人數將以大會實際繳費完成報名人數為準,取名次
亦是,不得異議。
(7)領隊會議時接受報名錯別字最後訂正,領隊會議後獎狀須於賽程結束一週內交由
教練送至大會統一修改,每張收取工本費50元
(8)匯款方式:匯款至--- 國泰世華銀行斗六分行
戶 名--- 雲林縣體育會滑輪溜冰委員會
帳 號--- 107-03-500113-1
總行代碼--- 013
十二、參加資格:
(1)凡本縣市幼稚園、國小及外縣市幼稚園、國小、國中、高中之選手均可報名參加
外縣市國小、國中、高中組不得報名參賽縣長盃競賽項目(設籍雲林縣除外),只適用本競賽章程。
(2)未完成報名程序及繳費者,不得參加競賽,也不列入秩序冊名單中,於領隊會議
後不得再做更動
【注意事項】報名時請注意依所使用之器材報名。
※幼童組:幼童菁英組(輪子不得超過100mm)、幼童甲組(休閒塑膠鞋殼鋁合金固定式底座
輪子84mm(含)以下)、幼童乙組(休閒鞋殼塑膠底台輪子80mm(含)以下)。
※國小組:選手菁英組(輪子不得超過100mm)、選手甲組(休閒鞋殼半競速可拆式底台輪子
90mm(含)以下)、選手乙組(休閒塑膠鞋殼鋁合金固定式底台輪子84mm(含)
以下)、選手休閒組(休閒塑膠鞋殼塑膠底台輪子80mm(含)以下)。
十四、抽籤及技術會議說明:民國 111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十時,地點:
雲林縣體育會滑輪溜冰委員會(斗六市嘉東里嘉東中路2-2號)05-5337777總幹事楊
威盛,請參加賽之團隊務必派代表抽籤(未到者由本會代抽),抽籤後不得有任何異
議。
十五、比賽規則:
1.依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最新公佈之國際溜冰運動規則競速與接力、公路賽規則規
定選手須戴頭盔禁止帶皮條帽,違者取消參賽資格;團体接力每圈應按各棒次循序
循環換棒次團體接力之上裝必須四人同一樣式及顏色,且服裝上必須著單位名稱違
者取消參賽資格,比賽時請選手必須配戴護具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2.參賽選手號碼布一張,號碼布應貼頭盔左側,於競賽進行中有脫落現象致裁判無
法分辨時,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3.參賽報名者請依學童戶籍登記之出生日期,選手嚴禁降組(級)參賽並各組別參賽
選手器材需符合規定,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4.選手不得配戴任何可能脫落飾品(手環、手錶、項鍊、戒指、耳環等)下場比賽。
5.比賽進行中如有異議得提出抗議,但須於該項比賽結束後十五分鐘內由領隊或教練以書面向裁判長提出,並繳交保證金2000元,抗議成立保證金退回,抗議不成立
〜3〜
則保證金沒收,作為大會費用,審判委員會之判定為最終之判定,不得再提出任何異議。
6.各隊提出抗議時,如未依抗議規定循合法程序提出而大聲叫喊致影響比賽之進行
或有汙辱裁判及大會人員之行為時,得視其嚴重性由大會採取適當之處分(例:
取消個人或其全隊之參賽資格或禁賽多久等處分),並送本會紀律委員會備查。
7.非領隊或教練不得於比賽中抗議,經勸止無效時,得判抗議之選手之參賽者失格。
8.競速跑道四周設有角標,運動員不得碰撞(倒),違者取消資格並判出場,但若被他
人撞致觸及角標,則視當時情形,由裁判決定之。
9.各單項運動員在競速賽中溜至直道部分時,須採取合理的直線途徑前進,不得蛇
行或兩個選手肩比肩所造成之故意妨礙其後面選手的阻撞行為,其違犯者之名次
將至降低,違犯嚴重者將被取消資格。
10.比賽遇雨一律延期至隔天舉行不得異議,延期至隔天舉行再遇下雨,視裁判團
(長)及承辦單位與各領隊於現場決議照常舉行或再延賽的日期,以當天現場的臨
時領隊會議決議為準,事後不得再有異議,如有延期日期另行文通知教育處公告
因個人因素不到場比賽者視同放棄。
11.由於比賽當日賽程緊湊,比賽時程有可能提前,請選手務必於競賽開始後在溜冰
場邊提早做準備,三次檢錄不到,大會即予棄權處理。
12.請各領隊或教練務必參加領隊會議,未參加者視領隊會議內容無條件同意。
13.如發生未明定之事件,由裁判團決定之,裁判團亦可送審判委員會做最後決議
不得異議。
14.基於保護選手避免運動傷害,頒獎時嚴禁選手穿著直排輪鞋上頒獎台接受頒獎。
15.參加本競賽之選手,除菁英組外,不能穿著短筒滑輪競速鞋、輪子亦不能超過
90mm。
16.各種類比賽於三天內辦理完成為原則。
17.報名競賽者未完成繳費報名程序者一律不得參加競賽,最後競賽人數將以大會實
際繳費完成報名人數為準,取名次亦是,不得異議。
18.本賽事己投保場地意外保險,各隊及選手如需更高之保額請自行投保,本會於現
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對於因個人體質或自身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
高血壓、心血管疾病、癲癇症、熱衰竭中暑因本身疾病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
範圍內,參加人員如有上列所述之疾病病史,建議慎重考慮自身安全或自行加保
個人人身意外保險或旅遊平安保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保險契約為準),報名參
加本次競賽選手,視同接受比賽大會主(承)辦單位對於選手在比賽時受傷或生病
及財務損失等意外,一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選手如認為比賽期間恐有高意
外風險,主(承)辦單位建議選手應自行投保個人意外或傷殘醫療保險。
19.報名參賽者,即認為以確實認同競賽規程,不得對競賽規程提出任何異議。
20.以上如有未盡事宜,比照中華民國溜冰協會公佈之規則辦理。
比賽制度:個人競速及團體接力均採計時成績制。
十五、獎勵:(依總則辦理)
1.每種類團體項目或個人單項報名一至二隊(人)取ㄧ名,三至四隊(人)取
兩名,五至六隊(人)取三名,七至八隊(人)取四名,九至十隊(人)取五
名,十一至十二隊(人)取六名、十三至十四隊(人)取七名、十五隊(人)以上
(含)取八名,若比賽種類中,組別項目均為同ㄧ學校不舉行比賽。
〜4〜
2.參賽選手依參賽人數頒發獎牌一至三名、獎狀ㄧ至八名。
3.各種類比賽團體名次及個人名次不可並列,除非規則另有規定,但必須以參賽
項目(長距離)為依據,但下ㄧ名的名次必須列空。
獎狀頒發方式:
幼童組、國小組、國中組以上選手由雲林縣體育會滑輪溜冰委員會頒發給予獎狀
及獎牌。(如有介意請考量是否參加競賽)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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