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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8:10:30| 人氣6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105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24日登場 南大承辦臺南二考區試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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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24日登場  南大承辦臺南二考區試務工作
【記者姜四海/台南報導】
105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訂於104年10月24日(星期六)舉行,國立臺南大學承辦臺南二考區試務工作。臺南二考區共有1,614名考生報名應試,分設第(一)及第(二)分區,第(一)分區設在國立新營高中,計有1,602名考生分成上、下午各24、23個試場應試,上午場准考證號碼41135801~41138036、41903101;下午場准考證號碼42135801~42137916、42903101。第(二)分區設在國立臺南大學,計有12名考生報名應試,設置上午場4個試場,准考證號碼41903201~41903506。
臺南大學提醒考生:(1)考試前不開放試場供考生入場查看座位,籲請考生儘早至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ceec.edu.tw)查覽考試地點的詳細位置圖、前往交通方式及試場平面圖等資訊。(2)務必攜帶准考證入場應試,以供身分查驗,並記得攜帶黑色2B軟心鉛筆、橡皮擦。(3)考生入場後,除身分證件及考試必用文具外,其他物品均須在進入試場後立即放在試場的「臨時置物區」。(4)考生就座後,應先確認抽屜中、桌椅下或座位旁均無非考試必需用品。(5)考試開始鈴響後,發現將行動通訊裝置(如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等)、書籍、紙張或具計算、記憶、拍攝、錄影等功能之物品置於抽屜中、桌椅下、座位旁或隨身攜帶者,扣減2題分數。
考生入場後,考試開始鈴響前,播放考生應考注意事項時,應靜肅聆聽,不得翻閱試題本、也不得書寫、畫記、作答。准考證如於考試前毀損或遺失,應於考試當日攜帶考生身分證(或居留證、護照、駕駛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向考(分)區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105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24日登場  南大承辦臺南二考區試務工作
【記者姜四海/台南報導】
105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訂於104年10月24日(星期六)舉行,國立臺南大學承辦臺南二考區試務工作。臺南二考區共有1,614名考生報名應試,分設第(一)及第(二)分區,第(一)分區設在國立新營高中,計有1,602名考生分成上、下午各24、23個試場應試,上午場准考證號碼41135801~41138036、41903101;下午場准考證號碼42135801~42137916、42903101。第(二)分區設在國立臺南大學,計有12名考生報名應試,設置上午場4個試場,准考證號碼41903201~41903506。
臺南大學提醒考生:(1)考試前不開放試場供考生入場查看座位,籲請考生儘早至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ceec.edu.tw)查覽考試地點的詳細位置圖、前往交通方式及試場平面圖等資訊。(2)務必攜帶准考證入場應試,以供身分查驗,並記得攜帶黑色2B軟心鉛筆、橡皮擦。(3)考生入場後,除身分證件及考試必用文具外,其他物品均須在進入試場後立即放在試場的「臨時置物區」。(4)考生就座後,應先確認抽屜中、桌椅下或座位旁均無非考試必需用品。(5)考試開始鈴響後,發現將行動通訊裝置(如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等)、書籍、紙張或具計算、記憶、拍攝、錄影等功能之物品置於抽屜中、桌椅下、座位旁或隨身攜帶者,扣減2題分數。
考生入場後,考試開始鈴響前,播放考生應考注意事項時,應靜肅聆聽,不得翻閱試題本、也不得書寫、畫記、作答。准考證如於考試前毀損或遺失,應於考試當日攜帶考生身分證(或居留證、護照、駕駛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向考(分)區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
【記者陳柏成、姜紀辰、郭依璇/台南報導】

105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訂於104年10月24日(星期六)舉行,國立臺南大學承辦臺南二考區試務工作。臺南二考區共有1,614名考生報名應試,分設第(一)及第(二)分區,第(一)分區設在國立新營高中,計有1,602名考生分成上、下午各24、23個試場應試,上午場准考證號碼41135801~41138036、41903101;下午場准考證號碼42135801~42137916、42903101。第(二)分區設在國立臺南大學,計有12名考生報名應試,設置上午場4個試場,准考證號碼41903201~41903506。

臺南大學提醒考生:(1)考試前不開放試場供考生入場查看座位,籲請考生儘早至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ceec.edu.tw)查覽考試地點的詳細位置圖、前往交通方式及試場平面圖等資訊。(2)務必攜帶准考證入場應試,以供身分查驗,並記得攜帶黑色2B軟心鉛筆、橡皮擦。(3)考生入場後,除身分證件及考試必用文具外,其他物品均須在進入試場後立即放在試場的「臨時置物區」。(4)考生就座後,應先確認抽屜中、桌椅下或座位旁均無非考試必需用品。(5)考試開始鈴響後,發現將行動通訊裝置(如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等)、書籍、紙張或具計算、記憶、拍攝、錄影等功能之物品置於抽屜中、桌椅下、座位旁或隨身攜帶者,扣減2題分數。

考生入場後,考試開始鈴響前,播放考生應考注意事項時,應靜肅聆聽,不得翻閱試題本、也不得書寫、畫記、作答。准考證如於考試前毀損或遺失,應於考試當日攜帶考生身分證(或居留證、護照、駕駛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向考(分)區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

台長: 新任社長 姜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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