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樂了段滿長的時間,對於當初的告訴已逐漸淡忘,但社會裡卻只有愈來愈多的不堪浮上檯面,也陸陸續續接到姐妹們的詢問,其中的大小枝節過於繁瑣,即便聽上三天三夜恐怕也未必能一窺究竟,有時自己也錯亂到穿插不同姐妹的際遇,哈,一整個弄混,由此可知,日理萬機的法院裡的判決者,更是麻木不仁,當事人在決定為婚姻做處理提出告訴後,就不必怕東怕西,把握以下原則。
一、抓姦後的第一件事,切記切記。
回想起決定要抓姦行動前第一個見到的律師,外表看來非常市檜,且開口閉口都是錢,說什麼刑事庭一個費用,離婚也一個,監護權也一個,總之,什麼都要錢,在聽我哀傷的娓娓道來對方被發現的原由後,仍擺出一副笑臉, 最後只告訴我,抓沒那麼簡單,所以抓到第一件事就是什麼都別想,告就對了,要和解要提出條件,都等到告了再說,因為機會只有一次,萬一退縮統統前功盡棄,請謹記口訣:抓抓抓(鬼),收收收(證據),告告告(兩支都告,別心存只告外面那支),至於之後的要和解或談條件這些小事,多的是時間可以回家慢慢想和上網查詢。
二、受到親朋好友影響,告訴妳是在做報復的行動。
當我們用合法,沒打人沒潑流酸沒隨便亂說的方式來處理外來的強盜和家中的內賊,只為了取得那麼一點點叫做公道的白紙黑字時,怎會叫做報復?現今社會的公民與道德都寫在書上,家族長輩也不辨是非,別人家的孩子死不了,只會叫人要忍耐要檢討,他家的都是寶,啊不然就是被歹米呀給纏上,誣賴是鬼做的法下了咒,清官都難斷家務事,這種不幫忙只想滅火的親朋好友,請乖乖閃一旁涼快去,電電沒人說你是啞巴。
三、會不會影響到小孩的未來呢?
之前曾聽說過,如果小孩要考公職維持身家清白,父母就不能有案底,不過可以放心的是,通姦罪不會妨害公共危險和利益,很難查的到,也不會記載在戶籍謄本上,完全不著痕跡,就像船過水無痕一樣,忍耐對某些事來說是美德,但對於婚姻中的重大事項,可就不是了,孩子身處於矛盾之中,自然也會生成扭曲的性格,維持表面的空殼,結果只會被小孩看不起,要在小孩面前說:我都是為了你,只怕到時是沒人鳥妳,誰要妳拿我當作藉口,那不是犧牲,是想要儘早往生,氣到自己得癌症或是憂鬱症之類的,小孩又成為受氣包或是牽連者。
四、要不要原諒或復合
這些都是多想,心一旦變調,難以回正,破鏡重圓不是不可能,但很難抹去裂痕,既然決定對簿公堂,去到法院就是戰場可不是談情說愛話當年的好地方,不是對方死就是我方活,以後會怎樣以後再說,斬妖除魔為先。
五、對方家人的翻臉無情
在提告前對方家人的態度也許較為軟化,或是言明站在支持妳這方,但在妳提告後,360度的大轉變常會令妳痛心難過,二度三度的傷害會令人到了無法承受的地步,放心,這一切都屬於自然現象,跟肚子餓了想吃飯差不多,他們同姓,就妳是外人不同姓,雖然小孩從妳肚子裡生出來,但那也只是個通道,同樣是船過水無痕,徒留妊娠紋,或許妳會覺得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搞清楚喔!僧是他家的孫子,真正的佛呢是他家的兒子,那尊佛都說討厭你了,而且會離家搞外遇都是被妳逼迫還被妳告,那他家人只供佛,誰管插在旁邊的花花草草?,對方都不理妳死活,何必再為別人留一片空地停車,自己權益自己爭取,莫驚、莫慌、莫害怕,繼續做該做的事,勇往直前,光明就在穿過這堆烏雲屁話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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