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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1 16:54:31| 人氣1,943| 回應9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上訴庭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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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五接到上訴庭的判決書,扶養費金額多了3004元每個月,等於為我女兒多爭取到了3004x12月x 16年= 576,768,暫且不管是否可以拿到,總是試過才多爭取到的,凡事不一定成功,但是不試不做是絕不可能成功的。

雖然我也照著律師的方法寄存證信函,試圖要請求一次給付,不過高院卻還是依照每個月給付的方式,法庭上所謂的自由心證到底依照什麼標準令人很疑惑?其實最後的一個結論應該是,他們會依照過去的習慣以及所謂的條例來判決,要真深入了解每一個案情是不可能的。

或許這個判決對於當事人是影響非常大,但對他們來說卻是小事一椿,律師說:這種結果應該地院就能判了,奇怪當初地院的法官卻不這麼做,讓我們多花時間和金錢到高院。

關於探視權基本上都照我方要求如下:

1) 一個月前預約下次的探視日期,每月3次,當天來回。
2) 三大節日為男女方各一次。
3) 子女滿16歲後依子女意願進行探視。
4) 除夕到初一過夜也為男女方各輪一年,但第一年為男方先行帶回。

對於第四點我很有意見,為什麼第一年就要先給男方帶回去,第一年我才更需要女兒陪著咧!反正,判歸判,大不了叫他再去告我呀!總之,第一年一定要跟我一起吃年夜飯才行。

台長: 夏日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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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菲
依法行事,不要感情用事。
拿不拿的到錢,又是另一回事,最好一次拿清,因為夜長夢多,怕他抵賴不給。
2007-12-11 21:54:43
版主回應
但判決是每月給付,一期遲付或未付視為全部到期,只有極少的判例是一次付清,所以法律到底是保障債權人還是債務人,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2007-12-11 22:07:58
放輕鬆
本來第一年妳就最需要女兒
居然會醬
支持妳
反正我猜想你前夫家不會那麼想看女兒啦
說不定你可以年年留在身邊呢

我姐姐就是醬的情形
2007-12-12 17:45:44
版主回應
總之看我高興,懶得理那個倫
2007-12-12 22:24:16
過來人
還好法律還有站在冰心這邊,
媽媽也有努力爭取孩子的權利,
這樣,一切就是值得的
2007-12-13 10:04:12
靈鬱
先恭喜妳囉
一路看妳這樣走過來
真的好佩服妳的勇氣與堅強
祝福妳
在未來的日子展翅高飛
2007-12-14 08:55:02
版主回應
願大家都幸福快樂
2007-12-14 12:12:54
小仔辣媽
高院耶!! 叫妳第一名啦!!
酷... 多一點總是好的...
而且我說, 不管是一次給付還是按月給付...
反正, 只要一次不給或延遲, 以後都視同到期..
他們這種人, 怎麼可能月月都按時給錢,
到時候還是要再去法院, 一次要回來的啦!!
2007-12-14 17:23:50
joanna
嗯嗯...我也有問過
最好是一次拿說
不然夜長夢多
只是現在的我還在吵吵鬧鬧中
他一直在吵我= = &quot
不知道我的鬧劇何時可以結束
2007-12-14 21:47:56
荒蕪的夏日
真好!我都沒拿過半毛!他跟外女在一起之後,
倒成了煮夫帶小孩,由外女回酒店繼續賺錢.
真要告他,若是拿不到錢好像也沒有用.
上法院打官司也要花錢..哪來的錢呢.
每年寒暑假就覺得生悶氣...
想給小孩一些假期的娛樂活動都擠不出預算...
再加上要繳學費...唉

真是討厭死這些負心的臭男人
我真是詛咒他現在一家OOXX到N次方
2007-12-17 11:29:27
版主回應
到今天為止,我也一塊錢都沒拿到
下個月才&quot判決確定&quot,等吧!
2007-12-17 12:50:45
等待奇蹟的人
你提告的地點是在哪裡?
北部?中部?南部?
總覺得法官的"自由心證"標準很奇怪耶?!
2009-10-23 16:16:29
版主回應
第二個

法官只是在執行公務,不是給一個合情合理的判決
2009-10-25 00:07:22
等待奇蹟的人
老天爺何時還我一個公道呀!
我在耐心的等~~~~等呀!
2009-10-23 16:33:42
版主回應
公道自在人心,不是在判決中,先有心理準備,才不會得失心太重
2009-10-25 00:07:52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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