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年輕人,心裡很喜歡同校外系的女生,他經常有意地安排,希望對方注意到自己,可是每當四目相交時,他會覺得緊張臉紅,真的是愛在心裡口難開,每當他提起勇氣說話時,卻又話到嘴邊留半句,弄得隻方尷尬異常。
有一回,他聽心理學家吳靜吉演講,聽到:「你可以告訴他,你的感覺,但是對方也有權利接受或拒絕,最好在一對一的情況下表白你的感情,如果他拒絕了,你應該尊重他的權利。萬一在拒絕之後,對方到處去宣揚,那就錯在他不在你,最好的處理方法就是坦然自處一笑置之,反正沒有證據,被嘲的應該是他,而不是你。」
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裡,他喜歡的女孩,單獨站在樹下,他清了清喉嚨,想一想「愛就是告訴他,我是誰」這一句話,相當緊張地走過去告訴那位他日思夜念女生:「我很喜歡你,但是......」這個女生在不知所措的當中,緊張大聲,而且快速地說:「我也是」。兩人尷尬的互望了一下,然後害羞地笑起來。原來她也是個害羞的女子。(以上摘自『愛.寂寞.害羞』--心理學博士 吳靜吉著,遠流出版)
我曾用以上的故事,鼓勵一位愛在心裡口難開的網友。向他私慕的女同事表白。當時,他的情況是:經常有機會和她在辦公室裡獨處,但彼此很少交談;他擔心說出來以後,會被拒絕,更擔心被拒絕以後,連普通朋友都做不成了;而每天又要在一起工作,會很尷尬。但如果不表白,恐怕就此失去交往的機會。
最後,他還是鼓起勇氣,寫下心裡的話,交給了她;但沒有被她接納,彼此未能發展成男女朋友的關係。不過,他總算是說出了心裡的話。日後在辦公室裡,雖然單獨相處時,也有幾分尷尬。但總的來看,這樣的表白還是值得。
表白以後,如果不被接受,將來相處,尤其是必須每天見面的同事、同學,會不會尷尬?其實和各人的修養有相當大的關係。如果追求的一方,完全尊重對方的決定(不做男女朋友),那就不會有問題。比較麻煩的是,對方已經明確的拒絕了,還要心存僥倖,刻意示好,表現出超乎尋常的關心,那就會令人難以消受了。
我想:對於自己愛慕的人,我們能做的只是:儘量表現自己美好的一面,讓他留下好印象,再找個機會,表白心意,然後尊重他所做的決定。
男生可以向女生表白,女生呢?我認為也可以;不過手法上,要含蓄些。女孩子可以找個藉口,請男生幫她一個小忙;然後再以答謝他為由,邀他喝咖啡,如果談得愉快,就要求他回請,由此展開一對一的交往。
以下一則故事;摘自『騙婚記』作者是席慕蓉,所謂騙婚,不是惡性的詐騙那種騙婚,而是以一種幽默的手法,描述男女交往時,刻意討好對方的『騙取對方好感,以成好事』的意思,從語氣上觀察,這一則故事,應是她的自述。故事如下:
我不知不覺地愛上他了,可是,要怎樣才能讓他也開始愛上我呢?
機會來了,有個週末,我照舊從布魯塞爾坐火車來中國學生中心玩,發現別人都很健康快樂,只有他一個人,因為重感冒躺在床上,問他要不要吃飯?他也說沒胃口。
於是,我跑到他們廚房,找到一個小鍋,一小把米,就很耐心地熬了一鍋稀飯。其他的同學過來問我幹什麼,我說劉海北感冒了,我來熬一鍋稀飯給他吃。
於是,整個男生宿舍都轟動了,每個人都來問劉海北稀飯好不好吃?
他回答時臉上得意的光彩,讓我知道我已經成功了。(以上摘自席慕蓉著『黃羊玫瑰飛魚』爾雅出版)
作家苦苓也講過一個他自己的故事,他年少時,曾經和一位少女經常見面,也談得很愉快,可是都未曾互相表白,也沒有留下彼此的地址;分手多年後,他始終覺得是一段甜美的回憶。當他成名後,公開過這一段往事。女孩看到了,寫了一封沒有地址的信給他,告訴他,她就是那個女孩,現在已經結婚了,也記得那段往事;寫信給苦苓,只是要告訴他,她知道,他很好;也讓他知道,她很好!
這樣的結局,其實也很感人嘛!愛情的意義,不就是『你好,我就好』嗎?
畫家兼作家席慕蓉女士曾經有一段文章,把錯失的因緣,描述得很深刻;現抄錄如下:
有緣的人,總是在花好月圓的時候相遇,在剛好的時間,明白應該明白的事,不多也不少,不早也不遲,才能在剛好的時刻說出剛好的話,結成剛好的姻緣。
而無緣的人,就總是要彼此錯過了。若真的能就此錯過的話倒也罷了,因為那樣的話,就如同兩個一世也沒能相逢的陌生人一樣,既然不相知,也就沒有得失,也就不會有傷痛,更不會有無緣的遺憾了。
遺憾的是那種事後才能明白的「緣」。總是在「互相錯過」的場合發生。總是在擦身而過之後,才發現,妳曾經對我說了一些我盼望已久的話語,可是,在你說話的時候,我為什麼聽不懂呢?而當我同過頭來,在人群中慌亂地重尋你時,你為什麼又消失不見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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