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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4 18:47:56| 人氣10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枉為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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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說, 感謝我的父母親在我10歲前, 曾經犯下了許多錯誤.

他們都沒有因此放棄我.





我曾經~~

只顧玩耍, 不肯按時做功課.

偷拿父親放在廚櫃裡的大鈔, 去買玩具, 零食……

誣賴姊姊欺負我, 害她被打.

哥哥姊姊不順我的意, 耍賴, 大鬧..

帶鄰居小朋友離家出走.

和小朋友成群結黨, 找人挑釁打架, 美其名行俠仗義.(6歲的時候)



記憶中的自己, 10歲前犯下的錯誤還真不少.

最可貴的, 家人從沒有因此認為我不可救藥.





還好, 因為家人的包容, 不曾犯下家人認為不可原諒的錯誤.

小時候的所有過錯, 現在回想起來, 心中還泛起笑意.





兒子好似我的翻版~~

在幼稚園時期, 就是打片天下無敵手. 當去接時, 每天都有小朋友告狀, 說弟弟打人.

調皮搗蛋, 愛捉弄同學. 對個子比他高的, 打起架來, 豪不手軟. 常有人來家裡告狀. 看著比他高的小朋友在家人的陪伴下, 按我家的門鈴. 心裡雖是氣極, 還是跟人打躬作揖~

“小朋友要相親相愛阿! 不可以打架. 2個人握手, 要當好朋友喔!”



其實當下的心中, 真想把兒子吊起來打. 氣兒子愛惹事.



最嚴重的一次是, 我上班時間接到學校福利社的老師打電話來~

“請問! 你今天有給小朋友帶錢來學校嗎?” 那時兒子才小一.

“他今天拿了一張100元, 來福利社買東西, 所以我們要跟家長確認”

“阿~~………..” 真不知如何回答, 心中是想說有的. 問題是, 並沒有.

“他回去, 你好好跟他說, 別先打罵他, 小朋友會拿錢, 通常是家長疏忽造成的”

“喔! 謝謝老師! 我知道怎麼做了.”



晚上回到家, 兒子還不之偷錢的事, 我已經知道了, 還把買來的零食分給姊姊吃.

“兒子! 你哪來的糖果阿!”

“媽咪! 我自己買的耶!”

“你怎有錢買?”

“我在桌子上拿的” 原來是我隨手放的錢.

“媽咪! 我還有錢耶!” 兒子還天真的炫燿.

“那是媽咪的錢, 你買剩的, 要不要還媽咪”

“喔! 還你!” 兒子把剩下的還我.

“你要錢要跟媽咪說, 以後不可以自己拿, 媽咪會生氣的. 而且老師說這樣是不對的行為” 跟小朋友說道理, 我也不知他有聽進去幾分.





事後我檢討了自己~~

事情的開始是我不對, 我隨意的將錢放置在客廳小茶几上, 讓小朋友隨手可拿. 他不見得知道這樣是不對的.

別的小朋友有零食吃, 讓他也想吃.





感謝當時老師對我的指導. 我沒有因為生氣, 而對小朋友暴力相向.

至少, 兒子沒有再發生偷錢的事情. 他會在想要東西時, 要我購買. 我也要求他在有好表現時, 給他實質正面的鼓勵跟肯定. 或許有人不認同我的方式, 不過, 我兒子沒再犯, 方法就應該是對的.





說來, 一個十歲前的孩子能犯下蛇麼錯誤? 讓家長認為無力管教?而決定放棄!



今天報紙登出, 有位十歲男童, 去玩具店偷了一個 “變身金剛機器人”. 被店長送警察局. 繼母在警察通知, 到警察局詢問後, 即自行返家, 小朋友未曾領回. 警察通知小孩父親, 小孩在警局11天了,父親不願領回.



不願領回的理由竟是 “無法管教”. 小孩可能無法回家過年……..





說真的, 看了很讓人心痛.

我不知這對父母是怎麼了.小孩才10歲, 就已經放棄他 .

那他未來的日子怎麼半? 有本事生, 就要有本事養, 有本事教.

不是把問題丟給不相干的人. 以為他們就沒事了.





他們枉為人父母.



台長: 欣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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