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青少年疑吃過期兩年的感冒藥死亡,但專家認為,服用過期藥品致死的可能性不大,過量服錯藥致死的可能性較高。
台北榮總臨床毒物科主治醫師楊振昌說,一般藥物可以放很久,過期兩年的感冒藥,有可能孳生細菌或藥性減弱,服用後或許會拉肚子,應不至於導致死亡;致死原因比較有可能是服用過量,或根本吃的不是感冒藥,而是誤食其他藥物。
北榮全國毒藥物諮詢中心統計,過去廿一年來,國內有六千八百多名十九歲以下青少年及兒童因藥物中毒送醫,其中廿人死亡;而十三歲至十九歲青少年藥物中毒的死亡率,又是十二歲以下兒童的一點八倍。
楊振昌指出,其中主要原因即兒童藥物中毒,絕大多數都是意外誤食,青少年常是蓄意,加上吃很多,也就容易因此中毒死亡。
這些造成青少年及兒童中毒的藥物,除了安眠藥最多,也有中樞神經、呼吸系統、腸胃用藥、抗組織胺、綜合感冒藥,甚至維他命都是。
北榮曾有一名病例,是一名十六歲高中女生,因心情不佳及頭痛失眠,一口氣吞下四十五顆乙醯胺酚,在家裡不斷嘔吐,服藥七個多鐘頭後,才被家人送到醫院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