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世上最無意義的事莫過狗吠火車,而告御狀的行為則無異於狗吠火車。
所以職涯上,我不太記得我曾有過狗吠火車的行為,這應該是第一次。
這次,一定要去告御狀這個想法持續了少說半年,甚也幾度要去上京面聖,卻
總是途中折返,大概,是想起狗吠火車不但沒有意義,甚至可能被當瘋狗;大概
,是覺得我們眼中的惡人惡事,都是上天給的我們無法參透的巧妙安排,因此我
們應該靜等見證其果,任其咎由自取。
但是呢,這個人的奇葩之極,得了我的便宜賣他的乖,電我家小朋友耍他家的威
風,罄竹難書數之不盡的惡形惡狀叫我忍無可忍,叫我魂牽夢縈無法釋懷,食不
下嚥、睡不香甜,真可謂為伊思得人憔悴,皮帶漸寬日增肥(聽說睡不飽是發胖
的原兇) 。等不及上帝的步調,忍無可忍不告不行,又不能真的去狗吠火車吧?
申訴某人的不是,是很容易被當瘋狗的,特別是你申訴的對象萬一是人家專程養
的瘋狗時,思前想後,唯有打正義感之名號行我洩忿之實,才是摸蛤兼洗褲可收
成效之高招,才有一絲勝算的可能。
那麼,正義感我是有的,正義呢?在哪?想起讓子彈飛的劇情,即使勾出了人們
的怒,他們也不會槍在手跟我走,而是誰贏他們跟誰,所謂正義,應該也只是這
麼回事!好,明白了,就也不難,就來對決吧。推開老闆的門,我問他給點時間,
他說現在可以,這倒好,你有興趣,那我就有戲,我說雖然很覺得不應該,但是
我就是來抱怨的,我是來告狀的!然后,我開始一件一件,一句一句他做過的、
說過的細細數來,並且同時替那些話那些事的受害人申冤,到這裏,其實我死一
半了,雖然有事證人證,但也很容易如果老闆求證,這些人有他的顧忌沒有跟我
走並且再加碼,或者就根本被老闆打成我代表一干人進來抺黑造謠了。於是,我
問老闆,我是股東雖然小小小到算不出%數,但站在公司經營的角度,我問你,
那些話可以這樣說?那些事可以這樣幹?那個人可以在那個須要高度協同合作
的位置?我心想,如果你回答是,那麼我們就緣盡了。如果你回答你會去查證
那麼這子彈就還能再飛會兒兒。他說他會去查,我說:當然,一定要,怎麼可
以只聽我一個人在這裏胡說8道。
我忿已洩,且打著經營的正義,問你會不會經營,你必須回答。
下午,他第一個問了廠長,很好非常好,你問了一個你我都按讚的公證人,而且
你必須以經營管理的角度去問。這麼快一問,我來不及(其實沒必要,而且我也不
會去)套招,廠長回答的幾乎卻和我說的完全一致,等於我拿到一把跟隨的大炮
了,我再看著你怎麼玩下去。。。子彈真的飛了,就,讓子彈飛會兒吧,之後,
就會知道到底打到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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