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哉! 台灣魂 憶陳庚辛
20101218陳庚辛重回景美看守所參觀白色恐怖主題展.jpg
現今,最被大家記憶並傳頌的台灣民主運動史,就屬1979年發生的美麗島事件,但在美麗島事件之前,台灣已有許多可歌可泣的民主運動,留下反抗暴政的歷史痕跡,重大事件如:1947至1977年的三十年中,《自由中國》半月刊對國民黨政權作持續而深入的批判,台籍精英「省議會五虎將」延續反對運動的香火,1961年蘇東啟等台獨起義案(註:蔣介石政權誣蔑為叛亂案),1964年彭明敏發表「台灣人民自救宣言」政治案件等等。但台灣民主運動史中牽連最廣、用刑最殘、刑期最重(蔣介石親筆批示槍决)的當屬蘇東啟台獨叛亂案。
1964年泰源監獄外役排球隊難友合照。(受難者陳庚辛提供).JPG
蔣介石政權為何對蘇東啟案如此痛恨?起因是外省籍雷震在1960年創辦《自由中國》雜誌,與本省籍政治新秀郭雨新、許世賢、高玉樹、蘇東啟等人交好,這是第一次超越省籍藩籬的外省籍和本省籍政治精英連結,並在全臺各地串連,計畫共同籌組反對黨。雷震因此被誣陷「包庇匪諜」、「煽動叛亂」入獄十年,《自由中國》被查封。1961年9月18日無黨籍議員蘇東啟在雲林縣議會以臨時動議案,提案「敦請總統特赦雷震」,獲不分黨派的全體45位議員全數支持通過。隔天,9月19日凌晨,一群身槍械荷的軍、憲、警到蘇東啟家,大肆翻箱倒櫃搜查後,並押走蘇東啟和他太太蘇洪月嬌。
蘇東啟台獨起義案的大略經過:在嘉義民雄經營戲院的張茂鐘(36歲,13歲時親眼目睹二二八屠殺事件),有感於對國民黨政權深痛惡絕,加上蔣介石政權腐敗貪汙,遂興起以武力推翻國民黨,建立台灣獨立國家的構想。1960年張茂鐘結合相同理念在虎尾經營國際照相館的詹益仁(35歲)、黃金戲院管理員林東鏗、農會獸醫黃樹琳、商人李慶斌、陳金全、工人張世欽、陳火城、沈坤、農人王茂己、陸戰隊第1074部隊上等兵陳庚辛及砲手兵林江波、駕駛兵鄭金河、鄭正成、鄭清田、洪才榮、陳良、通信兵詹天增、吳進來,空軍訓練中心下士教育班長李志元,空軍訓練中心二等兵張邦彥等人。因有感於聲望不足,遂邀請雲林縣有名望的縣議員蘇東啟擔任領導人,共同計劃從軍隊中吸收成員並預謀舉事,他們計劃先奪取虎尾糖廠保警和空軍訓練中心的輕武器,然後前往莿桐鄉樹仔腳劫營,企圖發動武裝革命起義,並控制電臺,號召台灣獨立。不料1961年9月17日『廖啟川台獨組織』被破獲,蘇東啟、張茂鐘、林東鏗等人在19日被捕,本案受牽連被捕者多達三百餘人。
1962年5月17日,警備總部軍法處以祕密庭判處蘇東啟、張茂鐘、陳庚辛死刑,另47人分別判處無期徒刑、15年及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但因法新社記者袁錦濤向國外披露消息,引起海外其它國家政府及民間的嚴重關切,經聲請覆判,1963年9月25日,警備總部軍法處改判蘇東啟、張茂鐘、詹益仁、陳庚辛4人無期徒刑。林東鏗、黃樹琳、鄭金河有期徒刑15年。李慶斌等9人有期徒刑12年。蔡光武等6人有期徒刑7年。黃錫琅等11人有期徒刑5年。顏錦福等7人以知情不舉,處有期徒刑2年。另外,廖學庚等10人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陳庚辛被判處無期徒刑後,先後在臺北市青島東路軍法處看守所、新店軍人監獄、綠島綠洲山莊和台東泰源感訓監獄等處被監禁。在1970年2月8日(農曆新年初三)發生泰源事件,再次對蔣介石獨裁暴力政權表達抗議,陳庚辛又直接參與其中。
泰源事件的大略經過:從1958至1962年間,被國民黨逮捕的台獨案件二十餘起,這些從事台灣獨立運動建國者約80餘人,被移監至新店台灣警備總部軍法處看守所安坑分所,候船移送火燒島(綠島)監禁。1964年又全部被移監至台東東河鄉「泰源感訓監獄」。自1963至1969年間,被移監至泰源感訓監獄的政治犯約600餘人,其中約三分之一為事涉台獨案件者。這些台灣獨立運動建國者認為被逮捕判刑入獄並不是運動終結,因為一個從事政治運動者,應像柳樹一樣要落地生根,再組織準備隨時再出擊。
所以,在泰源監獄的台獨政治犯不忘再起義的意念,經由外調的同志進行與當地教會人士及原住民青年保持聯繫,並同時積極策反監獄警衛部隊之台籍充員兵,策劃再起義事宜。1970年元月間,獲知彭明敏教授成功避走國外,發表「台灣人民自救宣言」,咸認應趁此機會,發出島內獨立建國運動的聲音,以響應在海外之台獨建國的宣傳,乃決定由首腦人物鄭金河出面發動起義。事發之時,江炳興向換哨衛兵吆喝:「台灣獨立了!快把槍交出來!」。舉事後,江炳興被逮捕時,從他身上搜出一份<台灣獨立宣言>文稿。當日台北當局即獲報告,宣佈台東地區戒嚴,並調派一師團兵力及全島之山地青年服務隊,從台東都蘭山與關山兩方面包抄,圍山搜捕。鄭金河等6人經過十餘日逃亡後被逮捕,除鄭正成加刑十五年有期徒刑外,其餘五人全部被判處死刑並被槍决,臨刑前高呼台灣獨立建國萬歲,為台獨建國壯烈犧牲成仁。
泰源事件中,鄭金河(三十二歲,雲林縣人)、詹天增(三十二歲,台北縣人)、陳良(三十二歲,雲林縣人)、謝東榮(二十七歲,嘉義縣人)、江炳興(三十一歲,台中縣人) 、鄭正成等6人被逮捕後,國安局幹員嚴刑拷打逼供,但6人都抱定自我犧牲,減少損失一員,即保存實力一分的信念,始終未供出任何一位同志,也因此陳庚辛及其他參與的人員才得以保全。
1975年蔣介石逝世,蘇東啟案者被特赦出獄,至此陳庚辛已被關15年,帶著一身刑求的烙印與傷病的身軀離開黑牢,也為此種下庚辛叔往後病痛纏身,甚而於今驟逝之因。
我與庚辛叔的第一次相遇,是爸爸被特赦前半年,我與媽媽去會面時,第一次看到爸爸的難友,也就是庚辛叔。之後,家裡的每次選舉,都可看到庚辛叔遠從台北特地南下幫忙助選,才漸漸熟絡,也才了解在台灣從事獨立建國運動的血淚犧牲。在此,我想回憶幾件庚辛叔的事跡,緬懷庚辛叔為台獨建國的付出與高貴情操。
如果,你認為庚辛叔是家境困苦才對蔣政權心生不滿,那你就錯了。庚辛叔的父親是台北大地主,家境富裕,每逢農作秋收都要演戲酬神,共餉鄰里,庚辛叔自小聰明伶俐,頗得父寵,所以,沒有讓他務農,每回演戲酬神時,庚辛叔也總愛有樣學樣的模仿,庚辛叔的父親見狀就讓他去學布袋戲,未料,布袋戲的絕活,却成為庚辛叔獄中,鼓舞難友最珍貴的精神糧食,庚辛叔每憶及此景,仍會手足舞蹈的比劃一番。他在困境當中,仍心繫難友們,苦思如何鼓舞大家,不要喪志。
庚辛叔每次跟我說話時,臉上都掛著笑,好似他說的每一件都是最稀鬆平常的小事,包括講述在偵訊時受到的刑求,我回想起來卻有如電影劇中的嚴刑拷打逼供情節----十個手指頭被用大頭針刺指甲縫;十個指頭被套上銅環,被通電電擊後,人會向後仰倒,手指扭屈到無法伸展,吃飯時無法握筷;半夜被叫醒挖土恐嚇要被活埋…。但,我爸爸卻甚少跟我談獄中刑求的事,嘗詢問為何﹖父親淡淡的告訴我:因為,他擔心台灣人會因而驚懼於殘暴,而不敢挺身反抗暴政。但庚辛叔將刑求視為平常事,這是台灣人的勇敢與用心。
獄中難友有分「統派」和「獨派」。庚辛叔關在台東泰源監獄時,同囚房中,僅他和另一人屬「台獨派」,那名難友因為個子小,常遭「統派」欺負,被逼擦地、洗碗、睡在馬桶邊…,庚辛叔看不過去會出面保護難友。庚辛叔既使在獄中也繼續維持著他愛打抱不平的真本性。
我爸爸與庚辛叔曾在獄中相約:「出獄後,我們為台獨再幹一次!」。出獄後,爸爸仍積極準備要再次舉事,爸爸認為獨裁暴政不倒,台灣人無法出頭,雖這項計畫最終因父親的逝世,終是壯志未酬,庚辛叔也為此獨身到四十多歲才娶老婆,庚辛叔以國家之事立於成家立業之先,並為此將一生奉獻給台灣,庚辛叔常說:「為了台灣,我什麼都願意做!」。
壯哉! 台灣魂!
你我都是台灣之子民,當憶前人的意念與思維。
行筆至此,願以一首詩緬懷庚辛叔及眾多為台灣獨立建國犧牲的先賢及眷屬們。
庚續連綿無絕期 辛酸受難為革命
走過死亡的幽谷 黑暗陰翳的路程
身軀肉體雖被拘 心靈熱情卻澎湃
親情生命誠可貴 為台建國都可拋
蘇東啟蘇洪月嬌肆女 蘇勳璧 敬筆 2012 / 4 / 28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