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喜歡做好人,卻沒有盡到倫理之責。所謂好人,就是我自己不做壞事、不說壞話,但是別人做了壞事、說了壞話,反正跟我無關,我不管它。結果這樣一來,全體都受害。請問這是倫理、是道德嗎?或者看到有人上吊或者投河,你要不要去救呢?還是想,那是別人的命,跟我沒關係,我不管閒事!如果是見死不救,就等於殺人!就像我們見到人做壞事而不去規勸,就等於自己是幫凶,自己也在做壞事。我們是不忍心見人做壞事,所以去規勸;不忍心見人自殺,所以要營救。但是在規勸的時候,需要有一點技巧;沒有技巧,可能自己會受傷,也傷害到其他的人。
二、心是什麼?
其次我要講:「心是什麼?」
心,究竟是什麼?有的人講是良心,有的人講是本性,或者是人格。但是,這個心跟我有什麼關係?心,究竟是思想的心,還是人格的心,還是一個主宰的心?所謂主宰,就是主宰自己,對自己負責。可是剛剛出生的小嬰兒,他是沒有主宰能力的,那麼心在那裡?有的人老了,行為舉止返老還童,漸漸失去了主宰能力,那這個心是不是還存在?也有的人說,心就是靈魂,出生時跟著身體一起來,死亡以後跟著死亡一起離開。是不是這樣子?
心是很不容易弄清楚的,不管是儒家、道家、佛家,都各有各的解釋法。而從佛教來講,心究竟是什麼?前幾天有一位學者跟我談起這個問題,他問我「心」究竟是個什麼東西?我說,根本沒有「心」這樣東西,如果有這樣東西,你現在就拿給我看一看。心是非常微妙的,它是一種能量的活動,它活動的時候是有的,不活動的時候就沒有了。因此在佛教來講,如果一個人並沒有「存心」要去犯法、去做壞事,可是他實際的行為卻做錯了事,傷害到人,怎麼辦呢?像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叫做「無心犯」,他並沒有存心要去預謀或者犯法,可是他做錯了事,算不算犯法?從佛教來講,如果一個人無心犯了錯,還是要負責,要負過失之責;這個過失是有的,但是沒有犯罪。佛教講犯罪,有一個標準:第一,你有沒有存心要犯罪?第二,你知不知道自己犯了罪?第三,犯了罪之後,自己有沒有想到要悔過?從此以後不再犯相同的錯?如果這三個心同時都具備了,那這個心是成功的,心就是存在的。
三、生命的價值
這幾年,我們也在提倡一個「關懷生命──防治自殺」的活動,我也在電視上呼籲:「多想兩分鐘,未來還有許多的活路可走!」「只要還有一口呼吸在,生命就有無限的可能!」這是因為這幾年我們的社會瀰漫著一股自殺的風氣,在亞洲地區之中,台灣是在韓國、日本之後,位居第三個自殺人口比例最多的國家。在全世界來講,亞洲地區的自殺人口高於歐美國家。什麼叫做自殺?凡是有自殺的意念,不管是自殺身亡,或者是沒有構成死亡的事實,都是自殺。從一個宗教師的立場來看,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有權利自殺,沒有人有資格結束自己的生命。殺人與自殺都是殺人罪,凡是有自殺的念頭,也就是我剛才講的「心」,自己的心已經認知到有我這個生命存在,卻想要放棄生命,結束自己的生命,這樣的人都應該要自我悔過,好好反省檢討一下。
我們個人的生命,並不是屬於我們個人自己,而是同時存在於父母、家庭、學校,以及整個的社會。生命乃是存在於所有的群己關係之間,如果把自己的生命給傷害了、放棄了,就是一種罪過。從法律的立場,已經自殺身亡的人,而要去追究其責是不可能的,可是對於社會、對於倫理來講,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對於家庭、對於學校、對團體都是不負責任,對於整個國家社會也是不負責任。如果軍中也有這種現象,請軍中的同胞們要瞭解:自殺跟殺人是完全相同的罪惡,雖然自殺以後在法律上沒有負什麼責任,但是對於道德倫理是有罪過的,這個罪過很重大。
我現在要問大家:「生命是有價值的嗎?生命是有價錢的嗎?」一般人都說:「生命可貴,生命無價!」比如軍人為國家犧牲是無價的,但是自殺卻是一種罪過,對不起父母從小的養育之恩,也對不起國家社會的栽培,以及自殺之後,需要大家共同來輔導、幫助,全都是對不起。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生命負責,人的生命從出生開始,到自然死亡為止,都要好好珍惜,我們沒有權利結束自己的生命。而這個生命屬於誰呢?屬於整個社會、屬於整個世界,甚至於屬於整個的宇宙。有的人認為,年輕時可對社會貢獻,中年還是為社會奉獻,可是年紀老了,沒有用了,活著大概沒什麼價值了。但是人老了,就是沒有價值嗎?比如王永慶先生活到九十二歲,直到生前的最後一天,他還是非常的有貢獻。
生命的價值,是無法用數據來衡量的。比如說我今年八十歲了,可能比諸位都大一些,而我的生命有沒有價值呢?如果我不善用它,社會不用它,就是沒有價值;但是我善用它,社會也需要它,我們的世界還需要用它,那就是有價值的。也就是我前面講的:「生命的價值在於它的功能。」不能發揮功能,就沒有價值;只要產生功能,生命就是有價值的。
但是,有的人說,這是有用的人,那是沒有用的人。好像世界上分成好多種不同的人,有的人大用,有的人小用,有的人有用,有的人沒有用。事實上,每一個人都有用。我們每一個人活在這個世界上雖然渺小,甚至有的時候好像只在消費社會的資源,生產的功能很小。即使如此,還是有用,還是有價值,仍然有無限的潛能。它隨時都可能產生價值,只是這個價值也許現在看不到。有的價值是潛在的,是不能用金錢、數據去衡量的。人的價值,要從倫理來衡量。
比如說我是一個和尚,有的人好奇和尚有什麼用處?我說:「當你看到的時候、發現的時候,他就有用;當你沒有發現,就是沒有用的。」這聽起來好像是很弔詭的一樁事,怎麼會發現的時候有用,不發現就沒有用呢?在中國禪宗的歷史上,有許多的禪師他們平常看到人的時候並不講話,看他在山裡面好像也沒做什麼事,可是他們真的沒有用嗎?有用!他是寺廟的負責人,是山上的住持,這就是有用。比如有人問他:「山上的負責人是誰?在哪裡啊?」他說:「住持在啊,就是我!」他是這個地方的方丈,他的職務就在那裡,這就是他的功能。
昨天我在醫院遇到一位老先生,他說他年老沒有用了,活著一天只是消耗一天的資源,不如早點自殺,好讓子女減輕負擔,社會也少一些負擔。我說:「你錯了!你活著一天,消費一天,就是一種功能。兒孫要盡孝,就是靠你來消費;你不消費,不產生做父母的一種消費的功能,兒孫就沒辦法孝養了。」
活著就是一種功能,就是生命的價值。生命的價值,並不是我今天能做多少的工,我今天能賺多少的錢,我今天能幫多少人的忙,不是這種算法;如果是這樣,這不是倫理的價值,而是一種現實、物質觀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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