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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4 06:11:55| 人氣12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放生未核准 投縣最高擬罰10萬 記者莊芳銘/南投報導/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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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未核准 投縣最高擬罰10萬 記者莊芳銘/南投報導/聯合報


民眾放生大批玻璃魚,破壞日月潭生態,漁民撈起成千上萬隻玻璃魚,集中處理後,充作農作物的肥料。

南投縣政府昨天訂定「放生保育自治條例」草案,將提報縣議會審議;縣府表示,議會審查通過實施後,戶外放生動物應事先申請核准,否則將被裁處10萬元以下罰款。

縣府農業局保育人員指出,南投縣一年放生的動物數量多得無法計數,不久前有人在鹿谷鄉麒麟潭一口氣放生了3000台斤的泥鰍,列為保育河川的清水溝溪,也被放生各種魚苗;埔里、日月潭一帶更有人放生眼鏡蛇等毒蛇,放生者宣稱巳拔除毒牙,卻未考慮放生毒蛇繁殖出來的下一代,依然是有毒牙的毒蛇。


放生造成的生態汙染引起民怨,縣議員陳錦倫、康誌合等人曾在議會質疑,人們在日月潭放生的魚虎、玻璃魚等強勢魚種,侵害了日月潭特有的奇力魚等原生魚種,使得後者無法生存,要求縣府應拿出辦法有效管制。


保育人員說,人們放生動物的動機,主要是來自宗教觀念,卻未考慮到破壞自然生態,以及造成更多的商販捕捉動物供人買來放生的惡性循環。農委會也頭痛,曾巡迴全省開說明會,聽取各方意見,但至今未訂出辦法;南投縣政府認為胡亂放生行為,已嚴重到不能再放任不管了。


自治條例草案規定,不論是野生動物、人工飼養動物野放,都必須向當地鄉鎮市公所申請,說明放生範圍及物種,轉報縣府核定後才能放生、放流,違法者將視情節輕重裁處10萬元以下罰款,若另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再另行處分。

台長: mar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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