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5-05-03 23:22:36| 人氣1,69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如何處理請求撤銷執行命令?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如何處理請求撤銷執行命令?


問題

我先生任職於台北市環保局,日前收到法務部台北執行處執行命令,扣押每月薪津1/3新台幣,此筆金額乃環保局說,溢領91年度清潔獎金,曾在92年7月起分期扣款,但勞工局行文5日內改善,同年10月補回扣款,但環保局又轉向法務部行政執行處辦理扣款,欺負一群不諳法律且適用勞基法的員工。請問:
1.如何處理請求撤銷執行命令,不予扣款?
2.環保局人事主管是否有瀆職嫌疑?

解答

行政機關要進行公法上之執行,一定要有執行名義,依行政執行法十一條規定:義務人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或法院之裁定,負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逾期不履行,經主管機關移送者,由行政執行處就義務人之財產執行之:一.其處分文書或裁定書定有履行期間或有法定履行期間者。二.其處分文書或裁定書未定履行期間,經以書面限期催告履行者。三.依法令負有義務,經以書面通知限期履行者。法院依法律規定就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為假扣押、假處分之裁定經主管機關移送者,亦同。

所以當初一定有處分文書,您必須就處分文書提起訴願,才能撤銷執行命令。至於人事主管部分法律事實不明,尚無法給您任何建議。


台長: marco
人氣(1,692)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