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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1 01:43:12| 人氣1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保險業務員 工作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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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務員 工作不保險
隨著勞退新制上路,保險業務員將面臨更多的抉擇難題,因此造成近期「主動」與「被動」流失的業務員人數快速攀升!
  國內壽險業務員依法與保險公司可以是承攬或是僱佣關係,若是承攬制,雖沒有適用勞退新制的問題,但卻隱藏業務員因沒有退休保障而產生的存留抉擇;若是僱佣關係,則因保險公司需提撥退休金帶來的高額成本,而使得保險公司不得不精簡業務員人數,造成今年以來保險業務員持續流失。
  部分壽險業者坦承,去年底開始的精簡業務員措施,與今年即將上路的勞退新制很有關係,因為業務員人數多,依照新制每個月必須提撥薪資的六%作為退休金,確實使公司成本大幅增加,因此開始精簡業務人員。
  勞退顧問指出,面對勞退新制的上路,身為業務人員更應該比一般的行政人員更正視這項議題,因為業務人員與公司的合約不一定是僱用合約,也有可能是採取承攬合約。若採取僱佣合約者,企業主仍應依照勞基法規定,新制必須依照每月工資提撥六%退休金,若為承攬合約者,則屬於民法第四九○條以下的契約關係,並不適用勞基法,因此也不適用勞退條例。
  但是承攬合約並非任何行業均可擅自訂定,以壽險業為例,金管會於今年二月二日所擬定之「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修正條文中明定「業務員與所屬公司簽訂之勞務給付契約,依民法及相關規定法令規定辦理」。
  也就是說,保險公司與業務人員關係可以是承攬、委任或僱佣關係,若為承攬或委任關係者,則不屬於勞基法下的勞僱關係,也沒有勞退條例的適用,保險公司不需要為業務人員提撥六%的退休金,但背後隱藏的危機將是業務人員留存的問題。
  因此建議倘若與業務員契約關係為承攬或委任合約,企業主更應審慎規劃業務人員的「久任計劃」或 「留才計劃」,對業務人員有所保障才不至於面臨人員留失或異動的問題。【陳欣文/台北報導】


台長: mar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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